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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是一种特殊的物质,不是由分子和原子组成的,没有大小、形状或质量,是看不见的或摸不着的。 它之所以被称为“物质”,是因为它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对“场”的理解是很抽象的,而抽象的原因恰恰是因为它是一种“特殊”的物质。
例如,当两块磁铁的两极彼此靠近时,您必须熟悉它们的相互作用(吸引力或排斥力),对吧? 实际上,它们相互作用的原理如下:
一个磁极在其附近产生磁场,产生的磁场作用在另一个磁极上; 同时,另一个磁极也在其附近产生磁场,产生的磁场也作用在原来的磁极上。 这种相互作用正是通过磁场实现的。
事实上,非接触力的相互作用是通过一种称为“场”的特殊物质实现的。 例如:电场、磁场、引力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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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物质,它是虚构的,就像理想模型一样,它实际上并不存在
据说有这样的存在只是为了研究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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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一个运动场,人们在里面跑圈,人的轨道是一个椭圆,这个椭圆形状就是一个场,场可以理解为物体的轨迹,一个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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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是一种特殊的物质,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确实存在。 如引力场、磁场等。 爱因斯坦在狭义相对论中否认以太的存在,但广义相对论的建立反映了爱因斯坦思想的明显变化。
他指出,广义相对论“是一种场论”,并且“如果用常数代替那些描述广义相对论以太的函数,而不考虑决定以太的任何原因,那么广义相对论的以太就可以成为想象中的洛伦兹以太。 爱因斯坦甚至试图将各个领域统一为一个完美的理论。
场是物理存在的基本形式。 这种形式的主要特点是场在整个空间中是弥漫的。 场的物理性质可以用空间中定义的量来描述,例如,电磁场的性质可以用电场的强度和磁场的强度来描述,也可以用三维矢量势a(x,t)和标量势(x,t)。
这些场量是空间坐标和时间的函数,它们随时间的变化描述了场的运动。 空间中不同点的场量可以看作是相互独立的动态变量,因此场是一个具有连续无限维自由度的系统。 场论是关于场的性质、相互作用和运动定律的理论。
量子场论是在量子物理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的场论,即把量子力学原理应用于场,把场当作一个具有无限自由度的力学系统来实现其量子化的理论。 量子场论是粒子物理学的基础理论,广泛应用于现代物理学的许多分支,如统计物理学、核理论、凝聚态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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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概念可以从日常经验中获得,本身并不是抽象的。
顾名思义,场是在空间和/或时间上扩散的物理量。 场对立的概念是局部的物理对象,如点粒子等。 这里所谓的物理量比较宽泛,可以是基本的物质场,比如电磁场; 它也可以是某种性质,如温度、密度、流速等。
在数学术语中,场是在空间和/或时间中定义的函数。
我认为受试者对如何理解作为互动媒介的领域感到困惑。
牛顿万有引力定律说,在一定距离内,两个物体之间会存在吸引力; 库仑定律说,两点电荷将具有库仑力。 但问题是,这种牛顿引力和库仑力似乎是凭空瞬间产生的。 仔细想想,这种超距离效果简直不可思议:
它没有解释力是如何凭空产生的——为什么当两个物体被真空隔开时,它们会相互作用?
瞬时超距离动作违反了因果律——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的影响比光速还快? 而违反因果律的后果,就是主人还没来得及施展力气,牛就要挨打了?
因此,理解没有超距离效应是比较自然和合理的,任何互动都是局部的。
也就是说,为了让两个对象(对象)相互作用,它们必须同时位于同一位置。 为了使两个被空间(或按时间顺序)分开的物体发挥作用,它们必须通过介质传输——并且它们的速度不得超过光速。
形象地说,不可能凭空发力,翻山越岭打牛。 如果你想打一头牛,你必须向它扔砖头、石头或铅球。 在这里,砖块、石头或铅球是所谓的相互作用的中介。
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这种相互作用的介质应该是一个场,一个扩散的东西,而不是像铅球那样的点粒子?
这个问题不能用逻辑推理来解决,只能通过实验来验证。 根据目前的理解,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材料,以及这些基本材料之间相互作用的媒介,是场。
构成物质世界的基本物质就是所谓的费米子场,可以看作是物质实体,场量子通常被称为基本粒子、电子、质子、夸克等;
基本的相互作用介质就是所谓的玻色子场,量子场是光子(电磁场)、引力子(引力场)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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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是物理学中使用的一种数学工具,其本质是为空间中的每个点分配一个量,该量可以是标量、向量或张量。
从数学的角度来看,域是函数,域是空间,范围取决于情况。
例如,温度场是一个标量场,空间中的每个点都对应于一个表示该点温度的标量。 同样,也存在一个势场,一个密度场。
例如,电场是一个矢量场,空间中的每个点都有一个矢量,表示单位点电荷上的力。 同样,还有一个磁场,一个流速场。
经典力学中的引力场是一个矢量场,它为空间中的每个点分配一个矢量,并表示单位质量的质量在该点所承受的力。
广义相对论中的引力场是一个张量场,爱因斯坦的场方程涉及曲率张量、应力能张量、规范张量等。
曲率张量场为时空中的每个点分配一个曲率张量,表示该点的时空曲率。
此外,数学工具场所描述的物理对象有时称为场,例如电磁场,它被认为是一种物质。 我不认为物质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所以我不对此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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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学上,函数的概念是用集合论中的映射来描述的。
集合 A 到集合 B 的映射意味着存在一个确定的对应关系 f,使得对于集合 A 中的任何元素 X,在集合 B 中都有一个唯一确定的元素 Y。
我在中学学到的函数,集合a和b都是实数集合。 广义函数是映射。
所谓标量函数,就是集合b中的元素都是标量,向量函数就是集合b中的元素都是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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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量函数没有方向,例如温度场中的温度函数。
具有方向的矢量函数,例如电场或磁场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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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依据是,当你开始握住筷子静止时,筷子处于静止状态,摩擦力等于重力。
当你加20n力时,筷子仍然是静止的,静摩擦力等于重力,前后摩擦力相同。
本专题探讨静摩擦的关系,应该清楚的是,静摩擦力的增加或减少与正压无关。
它只是关于使物体相对于彼此移动的力的大小,即平行于摩擦力的外力。
在这种情况下,导致物体相对运动的力只是重力,而重力是一样的,所以摩擦力总是一样的,即使你用1000n的力握住它,只有在运动之后,滑动摩擦力才与正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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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和筷子之间的摩擦力保持不变。 仍然等于重力。
如果把筷子和米饭看作一个整体,那么,在垂直方向上,整体只受重力和人手的摩擦力的影响,力是平衡的。
因此,虽然握持强度增加,但摩擦力不会改变。 (注意这种摩擦是静摩擦力,所以不一定与握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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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方法可以从不变性开始:
一:拉力分析,筷子(筷子和米饭作为一个整体)只受到两种力的作用,它们自身的重力和手对它的摩擦力,在此期间,筷子处于平衡状态,两种力是平衡的,重力等于摩擦力,所以两次的摩擦力是相同的下降
2:筷子受到两次静摩擦,大小与所受力无关,但与最大静摩擦力有关。 当第一次握把处于静止状态时,表示第一次达到最大静摩擦力,第二次相同,第二次摩擦力等于最大静摩擦力,同样下降
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不是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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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静摩擦。 从力的平衡可以看出,垂直方向的净力为零,垂直方向只有摩擦力(向上)、重力(m+筷子向下),手握力增加,是水平的,不改变重力,所以摩擦力保持不变。
如果是动摩擦,那就不同了,假设筷子是抽搐的,也就是说握得越紧,就越难拉,因为握力增加,(压力乘以摩擦系数)摩擦力就会增加,因为此时是动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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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力仍然等于筷子和整个米饭的重力!
请注意,摩擦力对应于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 方向也是相对运动或相对运动趋势的相反方向。
增加握力只会增加手和筷子之间的最大静摩擦力,即使筷子和手相对运动所需要克服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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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手的握力增加到20N,手和筷子之间的摩擦力将保持不变。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米饭、杯子、筷子被看作是一个物体,而物体处于平衡状态,所以它们所受到的引力之和等于手对筷子的摩擦力(两种力的平衡),引力之和是恒定的, 而手与筷子之间的摩擦力等于手与筷子之间的摩擦力,因此手与筷子之间的摩擦力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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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摩擦力始终等于杯子+筷子和米饭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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