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审查不做怎么办?

发布于 社会 2024-07-20
4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31

    找一个**机构来帮助你得到它。

  2. 匿名用户2024-01-30

    如果驳回审查失败,可以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商标被驳回或者未予公布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以收到复核为前提:当事人自行复核时,应视为已自行收到复核决定; 当事人指定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复审的,经**代理机构收到后,视为当事人已收到。 这也要求商标主管部门在收到复审决定后立即通知当事人。

    “收到日期”是指日期:驳回审查决定以中国邮政**信函的形式寄出,信封正面邮戳为正式寄出时间,信封背面邮戳为“收到日期”的时间,不指当事人或**机构“实际取得”的时间。 这也是此类案件中的当事人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如何计算“30天内”:“30天”不是“一个月”,也不是“30个工作日”,所以不要混淆。

    在具体案件中,要按照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在具体案件中尽可能采取相应的方法,如如何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文件、法定节假日时限如何计算、 以及应该使用什么理由提起诉讼。

    1、商标驳回审查需要哪些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应清晰);

    3)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4)商标评审委托书;

    5)申请商标“显著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合同等的复印件。

  3. 匿名用户2024-01-29

    商标驳回复审可以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出,该委员会通常在收到驳回通知后 15 天内提交。 商标驳回审查需提供的申请材料:商标驳回审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提供的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的与驳回复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公章; 企业荣誉证书:

    公司简介、荣誉证书、宣传册等(可选); 在商品上使用商标的商品是第一类商品。

    法律依据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督促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 匿名用户2024-01-28

    驳回必须符合以下形式要求:(1)申请人。 根据《商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

    2)申请期限。商标复审申请被驳回,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转让、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转让驳回复审申请书》或者《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连同《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续展申请书》原件及驳回通知书。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最终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送交鉴定机关。 最终决定批准转让、续展注册的,应当移送商标局办理。 (三)申请内容。

    商标复审驳回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与被驳回的商标注册证书内容完全相同,包括商标的文字、图形、指定商品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涂改。 如果有任何更改,该应用程序将被视为无效。 再审理由必须是商标局驳回的理由,也可以附上相关证据。

    4)申请程序。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副本应当连同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黑白墨水草稿、驳回通知书一并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5)缴纳商标审查费。

    符合上述条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受理该申请。 手续不齐全的,应当限期退回补发申请文件。 经过分析研究、集体讨论,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委员的多数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如果大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有效,将作出最终决定,驳回商标局原提案,批准初审,并发布《商标初审公告》; 不能确定复审申请理由的,应当作出维持商标局驳回意见的最终决定,不作初步审查,然后如同已经执行一样驳回申请。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最终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由申请人和商标局共同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七条 商标驳回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商标复审驳回申请书》副本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 并附上《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原图10份、黑白墨水草稿和驳回通知书,并将《商标复审驳回申请书》副本送交核查机关。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转让、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转让驳回复审申请书》或者《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送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 连同《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或《商标注册续展申请书》原件及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作出最终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送交鉴定机关。 最终决定批准转让、续展注册的,应当移送商标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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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2024-07-20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复审应当自收到驳回通知或者部分驳回通知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 >>>More

12个回答2024-07-20

让我们看看他们的经验,主要是看看他们是否有相关的负责任的老师,其中许多是外包给其他人的。

5个回答2024-07-20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天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局应当将商标申请被驳回、不予公布,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核。 >>>More

4个回答2024-07-20

申请人对商标局以绝对理由或相对理由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满意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诉,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作出复审决定。 >>>More

6个回答2024-07-20

如果商标注册被驳回,别担心,我会告诉你如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