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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但儿子有继承权,儿子属于第一继承人。 即使儿子在父亲去世前结婚,儿媳妇也没有继承权。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条 继承应当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该法中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
该法中的“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受扶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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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没有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人是配偶; 父母,孩子。 他的儿子和妻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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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权继承。 除非儿子去世,儿媳妇履行了赡养责任,否则她可以成为王位的第一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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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履行了赡养岳父母、丧偶女婿赡养岳父岳母的主要义务的,应当是第一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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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 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应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阶: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等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一等继承人或一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只有二等继承人才能继承)。
因此,无论是前媳妇还是后媳妇,都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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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遗产传给有权继承的人,即儿子。
对于婚姻来说,它是私有财产,与双方没有共同之处。
儿媳没有继承权,除非,例如,遗产转让时,地契上写上了儿媳的名字,那么儿媳妇将在离婚时获得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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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无论儿媳妇丧偶后是否再婚,只要还履行赡养公婆的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的继承应按以下顺序进行:一阶: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在正常情况下,丧偶的儿媳无权继承其公公婆或婆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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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有继承权。 父亲去世后,儿子和儿媳有继承父亲遗产的合法权利。 如果儿子再次死亡,儿媳妇首先对儿子的财产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然后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权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一二十七条 继承依次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不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移给继承人,但遗嘱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