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帮你看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第107-10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共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共有97条。
其中,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于今年(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修订施行,劳动合同纠纷一般按照《劳动合同法》处理(以特别法为准)。
你可以解释一下你遇到的纠纷,我会帮你看看涉及哪些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 我在此为您整理一下《合同法》的主要内容,以便您更详细地了解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解除。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我强烈推荐
-
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 用人单位对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强烈推荐
-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人民。 不包括乡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7条。
-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的内容是关于用人单位遵守法律的监督,即县级以上人民**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法律很简单,是延迟攻击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6条。
县级以上人民**劳动行政部门对执行公务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检查工作场所。
县级以上人民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出示证件,公正执法,遵守有关规定。
第87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88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和控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在这条中,它指的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具体是指:
1、最基本的条件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劳动者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尚未达成协商和谈辞(即劳动者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
3、如果满足以上两点,就足以非法终止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
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不知道您需要哪一个?
-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第七章可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的重点是我祖母和祖父的两个不同的神。 奶奶的神是仁慈的,爷爷的神是霸道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