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厂签了合同辞职,我应该扣钱吗

发布于 职场 2024-06-22
13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9

    我去劳动局问了,但只允许拘留一个月,再做就不行了。 否则,起诉他。

  2. 匿名用户2024-01-28

    不,辞职一般是30天,为什么要扣除呢? 去劳动局告他,如果你不到30天,那就是要扣的,我就是这样,或者你可以被解雇,只是不要说你愿意,否则你就得扣一个月或两个月的基本工资。 看起来你被黑了。

  3. 匿名用户2024-01-27

    这取决于你如何签订合同! 如果合同是这样的,那你就得承认了!

  4. 匿名用户2024-01-26

    那你就得扣了,如果觉得太多了,可以去劳保局做相关咨询。

  5. 匿名用户2024-01-25

    这样签合同是可以的,但是合同有没有规定提交辞职信后多久可以离开,终止合同有补充吗? 一般来说,合同是有终止法规的,只要双方同意,或者出于另一方的特殊原因

    你有时间解除合同,公司不应该扣留你的工资和其他东西

  6. 匿名用户2024-01-24

    不,双方只需要达成协议即可

  7. 匿名用户2024-01-23

    为什么要扣除? 去劳动局告他,但不要说你愿意,如果你不到30天,那就是要扣除的,我就是这样,或者你可以被解雇,不是吗,辞职一般是30天。

  8. 匿名用户2024-01-22

    员工可以终止雇佣合同的情形有很多,例如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信,30天后终止雇佣合同; 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在通知用人单位后离开公司。 原则上,雇主不得扣款。 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并同意违约责任,如果您提前离开,您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9. 匿名用户2024-01-21

    法律分析:扣款违法,只要员工正常辞职并辞职,用人单位不能扣留员工工资,所有劳动报酬应在辞职当日结清; 如果用人单位在辞职当天没有结清全部薪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如果确实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也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 不得扣减或无理拖延工资。

  10. 匿名用户2024-01-20

    根据情况,一般不能扣除。 分析如下:1、这种情况不应由雇主从工资中扣除; 由于雇员正常辞职,用人单位扣除工资是违法的。

    2、但如果你违反劳动法辞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要求你赔偿。 在实践中,如果突然辞职出现违反劳动法的情况,也要看损失的大小,如果损失达不到,员工的工资是不能扣除的。

    如果紧急离职劳动合同不影响用人单位,则无需扣款。 只有当损失是给雇主造成的,雇主才能向雇员要求赔偿,这是由雇员与雇主协商确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应当在辞职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紧急辞职是违反劳动法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也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因此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扣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新入职工人的劳动报酬,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的, 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就业的小时报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员工劳动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自本应订立无期劳动合同之日起月薪的两倍。

  11. 匿名用户2024-01-19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且劳动者未给用人单位造成任何损失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遭受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用人单位的工资,但每月扣除的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月薪的20%。

    关于支付工资的暂行规定”。

    第16条. 劳动者因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赔偿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的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 扣除后的剩余部分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12. 匿名用户2024-01-18

    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的,不得从工资中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留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缴纳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赡养费和法院判决和裁定中要求扣留的赡养费; 其他费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劳动者的工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留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当由劳动者承担的一切社会保险费; (三)法院判决、裁定要求扣留的赡养费或者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13. 匿名用户2024-01-17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故扣减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1. 如果您为雇主工作,有两种方式可以要求工资:

    1、工人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进行劳动检查; 优点: 简单的方法。 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强;

    2、可向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工资翻倍。 如果终止雇佣关系是基于拖欠工资,雇员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费。

    优点:除了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一般最终可以解决; 缺点:申请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程序稍微多一点,需要专业指导。

    法律依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工资暂行规定》第九条应当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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