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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辞职,只需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 切记:用人单位须签署您的《劳动者交付及交接(文件资料)收据》,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如继续工作30天,可次日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用人单位办理手续(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一次性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并向您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将违反法律。
如您依法履行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违法未办理您辞职的相关手续并放行,您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您在劳动保障方面的合法权益,您有权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提出书面报告或者投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第九条安全监督条例)并要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或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如果您对仲裁不满意,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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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写一份辞职报告,说明辞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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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场新人在一家公司感到不舒服,不仅限制了自己的发展,而且对公司贡献不大,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对自己和公司都有好处,没有必要感到内疚。 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你得自己想一想,毕竟是你向公司辞职,真的没有那么夸张,只是辞职而已。 再说了,你想戒烟的时候就想好了,所以不用后悔。
1.提前告诉老板,你愿意辞职,作为职场新人,如果你决定辞职,不要为公司的老肚子而惋惜。 如果你真的觉得自己突然辞职会有点不合适,可以提前和公司领导谈谈,告诉我们更多你的情况。
例如,如果你认为公司氛围很好,它可能不适合你。 这让公司里的人知道你要离开是因为你对你的工作有另一个想法,而你要离开是因为你的工作意愿发生了变化。
当你与领导沟通时,领导会理解你的真实想法,并会尊重你的选择。 2.既然你要辞职,就不要有这种愧疚 当你想到辞职的时候,就意味着在这家公司,你觉得你现在做的工作限制了你的发展,或者你想改变你的工作领域,所以你会有辞职的想法。
不管是什么原因,辞职的想法都是你想找另一份工作的迹象。 所以从你个人的职业发展来看,我认为你不应该感到任何内疚。 毕竟选择一份工作也应该符合自己的意愿,既然已经决定离开,也许这份工作不适合你,所以不得不离开,这真的没什么。
3.只要你决定离职,不要想太多,你可以这样想:其实辞职对你来说只是工作环境的改变。
而且在公司这边,不会因为你的辞职而造成太大的损失,所以不要为公司感到难过,你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既然已经决定辞职到公司,就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心理压力,走正常的辞职流程就行了。 至于公司,离职也不会有太多的舍不得,如果你不做这个岗位,他们可以招新人来做,公司还是照常运转的,冷静看待这件事情就行了。
简单来说,既然已经考虑过辞职,就不应该有任何对不起公司的感觉,毕竟作为职场新人,也应该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 如果你为公司感到难过,你不必,只要想想你自己。 如果你真的觉得辞职会亏欠公司,那么在离开之前,告诉老板有尊严地离开,这对你和公司来说都是极好的。
如需辞职,只需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辞职通知书 切记:用人单位须签署您的《劳动者交付及交接(文件资料)收据》,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如继续工作30天,可在次日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用人单位应办理辞职手续(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一次性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 并向您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将违反法律。 >>>More
法律分析]提前一个月辞职,未经批准,老板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老板无权强迫员工留用。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信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移送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扣留劳动者档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