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农业户口,需要将户口簿分割,先向基层村委会出具同意户口划分的介绍,然后凭你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文件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批准后直接分户。
如果您有非农业户籍,您可以携带您的房地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
申请人的户口簿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单独的地契或土地契据(由个人或配偶拥有);
调查意见书或当地电影警察局局长签名; 如不亲自申请,需出具申请人与居民关系证明(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满足上述条件后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
-
1.你有一个地址或在你想分割家庭的地方买了房子。
2.找派出所帮忙处理。
3.在你现在居住的派出所办理入住手续,然后把你的户口搬到那里,不是很方便吗?
4.另一件事是按照楼上说的去做,然后尝试一下。
-
户籍分割手续如下:如果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同一住址,因婚姻关系或房屋产权变更等原因需要分割住户,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下列材料之一: 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结婚证》;(二)《离婚证明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权属、使用权分割的判决、裁定、决定(不包括夫妻之间权利的确认); (四)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分析后的私人不动产权属证明和分割后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权利确认)。
-
法律分析:家庭分居的条件是:(1)一家人因工作、婚姻和经济独立而生活在一起,无法共同生活; (二)经法院判刑或者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并确实居住; (三)经法院裁决或者调解的房地产纠纷当事人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并确实居住; (四)办理了私有财产解除、赠与、继承手续的;(五)已办理房屋管理部门房屋契据分割手续的; (6)家里有其他不能生育和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收养、分居、合并、失踪、找回或者其他原因变更户籍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籍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依法规定,分户应当到户籍机关办理,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机关申请,符合法律要求的,由户籍机关登记发放户口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五条。
户籍是按户计算的。 与户主同住的,组成一个户,户主为户主。 如果你一个人住,你将成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机关、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的住户,以及公共宿舍,一并或者单独设立。 户主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分居、合并、失踪、找回等原因发生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籍机关申报登记变更。
-
户口划分程序如下:
家庭成员仍居住在同一住址,因婚姻关系或产权变更等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1)结婚证;
(二)《离婚证明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三)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权属、使用权分割的判决、裁定、决定(不包括夫妻之间权利的确认);
(四)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分析后的私人不动产权属证明和分割后公有住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权利确认)。
-
共用《居民户口簿》的大家庭需要分居的,应当凭自己的申请(应符合已婚成年人、独自做饭、同居等条件)、《结婚证》、《住房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行政村、乡(镇)证、居民身份证申请户口分割。
如需要独栋住宅,申请人应当凭本人申请、《房屋产权证》和居民身份证办理住户手续。
-
法律分析:家庭分居的条件是:(1)一家人因工作、婚姻和经济独立而生活在一起,无法共同生活; (二)经法院判刑或者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并确实居住; (三)经法院裁决或者调解的房地产纠纷当事人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并确实居住; (四)办理了私有财产解除、赠与、继承手续的;(五)已办理房屋管理部门房屋契据分割手续的; (6)家里有其他不能生育和生活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收养、户口分割、合并、丧失肢体、康复或者其他原因发生户籍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籍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