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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两种类型。 一是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此时,是双方意志的自主性,双方意见的表达,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由于离婚协议是在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因此任何一方都无权以另一方的名义检查财产状况。 即使转移了,也可能没有办法知道。 另一种形式是当双方无法达成协议,从而无法签署离婚协议,双方没有办法与民政局一起办理离婚手续。
此时可能涉及诉讼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您有律师,律师可以查询对方名下的车辆信息和住房信息。 但是,律师不能询问对方的银行卡里有多少钱,法院需要受理你的财产保全申请,执行法官会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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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或在提起诉讼后,以对方的名义向房管局申请向法院查询已登记的房产信息;
2、提起诉讼后,向法院申请向银行查询对方的存款信息;
3、提起诉讼后,可委托律师查询,或向法院申请向车管所查询对方名下的车辆登记信息;
4、提起诉讼后,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或向法院申请查询对方向工商局出资的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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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去看看吧。 主要检查一些线索,比如他有没有公司股份,他在哪里有房子,哪个银行,哪个账户有钱,......这种事情,离婚的时候是自己没法发现的。
2.如果你自己找不到,找一个私家侦探。 这将花费很多钱。 人是专业的,当然合法性很难保证,遇到好口碑是好事,坏的时候被骗也是好事。
3.私家侦探调查完毕后,让律师按照私家侦探发现的线索,到相关部门转档,有了这些由律师转交的东西,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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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的房屋、汽车、银行、企业等收入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容易找到,主要是转移,有办法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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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尚未提起诉讼或已经提出离婚,并且发现对方已经转移了财产,您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我在离婚前申请财产保全,我该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让财产的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立即执行。此时,重要的是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天内不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2)此外,如果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而没有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财产保全申请,这也为对方转让财产创造了机会和机会。
3)另外,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已经转移了离婚的财产,否则财产保全申请不准确,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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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检查。
如有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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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银行存款和信用卡查询取证。 2、查询、收集工资、报酬滚动的证据。 3. **交易和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和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悔改。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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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当事人不知道存在的财产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但梁陵一方必须提供相关线索文件。 如果另一方在离婚时转让、出售或隐瞒婚姻财产,另一方可以在判决时转让或出售隐藏的财产,但份额较少或没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必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证据。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王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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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脑浏览器上登录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中心官网,进入互联网征信服务平台,查询其信用报告,一般贷款会在信用信息上留下相应的记录,包括具体贷款时间、贷款金额、还款金额、剩余未偿还金额、 等。 2.登录丈夫名下信用卡所属银行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在个人账户页面查看还款明细,了解欠款的具体情况。
3.检查您丈夫的电子邮件地址是否收到银行或其他消费金融机构的还款通知或电子账单,如果有,内容通常包含具体的欠款金额。 4.
看看我丈夫手机上的短信,看看有没有银行、贷款机构、平台发来的提醒短信,其中应该包含到期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他人的信用信息需要经过授权,登录他人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也需要对方的登录账户名和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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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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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财产可以私下调查,个人财产可以通过另一方的存折、工资单、是否有房产证明等进行调查。 然而,在实践中,个人进行的财产调查往往局限于地点、时间等条件。
1)聘请专业侦查公司,这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侦查公司的合法性仍有疑问,一些非专业侦查公司在侦查过程中可能会进行非法侦查,获得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2)申请法院调查,很多朋友会说我会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请法院调查。这似乎是最好的方法,没有风险,也没有费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基层法院的业务非常繁忙,即使你申请法院调查,法院也未必能抽出额外的人手进行调查,如果被调查的财产在其他地方,法院去调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3)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不可行,只能选择聘请专业律师。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到有关部门调查。 除了可能碰壁的公司和单位等非国家机构外,国家工作机构等应该能够调查资产。
1. 离婚时转移银行存款怎么办?
当对方知道有存款并知道相关储蓄信息时,对方擅自以现金提取存款(有银行转账流动的痕迹),口头声称该笔款项已用于生活开支,并实际存入银行或以他人名义存入。 处理方式: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受理案件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调查申请,当一方声称提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费时,法院可能会考虑
1、提现时间、时间长短和余额决定了消费金额和提款动机。
2.提取的存款金额,巨额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耗尽。
3.一方当事人的正常生活费和有关证据用于反驳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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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可以通过查询对方手机银行存款金额来查询资产,如果是起诉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资产; 奈诗涵也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调查。 当事人本身不能以非法手段进行调查,否则不能被人民法院利用。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1. 《婚姻家庭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家庭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以及夫妻存续期间应当拥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平分,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享有平等的权利。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2、婚前反复投机后是否属共同财产?
婚前**,婚后经过多次投机,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是指双方在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 生产、经营、投资等收入,其中婚前、婚后投机所得属于投资收益,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共同财产的权利。 >>>More
原则上,它是平均分配的,但如果一方有一个过程,它可以要求更少或没有共享。 《婚姻法》对财产的分配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More
E-Law回答:
根据《婚姻法》第三解释第七条的规定,“父母一方在婚后以父母一方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视为仅赠与子女之一的礼物, 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既然这套房子是你爸爸借来修的,又是你爸爸的钱,如果产权登记在你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了,你老婆和孩子就不能分房了。 >>>More
夫妻离婚时,夫妻之间的财产由夫妻分割,与子女无关。 但是,有些夫妻离婚,认为是对孩子的亏欠,还不如直接给孩子。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财产赠予子女是否可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