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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总利润=(800000+50000+6000+9000)-(400000+60000+10000+18000+24000+2000+17000)。
结转收入,收益。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80万
其他营业收入 50,000
营业收入 6000
投资收益 9000
信用:全年利润为865,000
结转成本、税费、费用。
借款:科润531000 今年
信用:主营业务成本为400,000
销售税及附加 60,000
其他业务费用 10000
销售费用 18000
管理费 24000
2000年财务费用
运营费用 14000
2009年应纳税所得额。
利润总额——国债利息收入+逃税罚款+扣除商务招待费。
应纳所得税 = 353,750 * 25% =
所得税应计。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方:应交税款 - 应付企业所得税。
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款:当年的利润。
贷方:所得税费用。
缴纳所得税。
借方:应交税款 - 应付增值税。
信用:银行存款。
2009年法定盈余公积的累计。
收益。 借款: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
信用:盈余准备金 - 法定盈余准备金。
结转利润分配明细。
借方: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方:利润分配 - 法定盈余准备金的提取。
2009年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收益。 借款:利润分配 - 应付股息。
信用:应付股息。
结转利润分配明细。
借方:利润分配 - 未分配明细。
信用:利润分配 - 应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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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方式分配:
1、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年度亏损的,应先用当年利润补足亏损;
2、弥补亏损后,公司利润的10%计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3、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积金也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4、剩余税后利润按股东缴纳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为时过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并纳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如果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则不能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先用当年利润补足亏损,再按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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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费用=利润总额。
上式中增加的项目从相应账户结转到当年利润账户的贷方; 扣除额从相应账户结转到当年利润账户的借方。 此时,“今年的利润”账户的余额是上式右侧的“总利润”。 借方的余额是当年的亏损金额,贷方的余额是当年的利润金额。
如果公司盈利,就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有:
2、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净利润。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企业所得税相应税率,再记入“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借方,再结转到“当年利润”账户的借方。这就是上述公式的由来,“今年的利润”账户的余额就是上式右边的“净利润”。
3、净利润——税后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全权盈余公积金——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最终余额。 余额被借记以表示损失; 当有盈余时,余额将记入贷方。
本年度利润账户的净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账户的贷方。 应从该账户借方扣除税后应收回的亏损金额,再从该账户中扣除应计法定盈余公积金、酌情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股东的股息,余额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余额为企业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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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分配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每年)国家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之间,企业之间实现的利润总额与合资单位利润的分配。 分配顺序如下:(1)计算可用于分配的利润;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三)提取公积金盈余; (4)向股东分配利润。
为了反映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情况,应设置“利润分配”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1. 计算所得税费用: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方:应纳税额 - 应付所得税。
2. 将所得税费用转入“当年利润”账户
借款:当年的利润。
贷方:所得税费用。
3、将“年度利润”账户年初至今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 当企业亏损时,与此条目相反的方向是:
借款:当年的利润。
信用: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4. 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和任意盈余准备金时:
借方:利润分配 – 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或提取任意盈余准备金)。
信用:盈余储备 - 法定盈余(或任何盈余储备)之前每亩的储备。
5. 分配股息时:
借款:利润分配 - 应付股息。
信用:应付股息。
6、结转利润分配:
借方: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信用:立辉讯润分派 - 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或提取任何盈余准备金和应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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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企业在利润分配计划中产生股息时:
借款:利润分配 - 应付股息。
信用:应付股息。
2、公司派发股息时,是渣滓
借款:应付股息。
信用:银行存款(或手头现金)。
其中,股东为个人时,还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股息。
信用:应交税款——静静劈芦苇——预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应交税款——预扣个人所得税。
信用:银行存款。
企业利润分配时代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应通过“应付股利”和“应纳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的账目进行核算。 “应付股利”账户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企业所得税计算时: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方:应纳税额 - 应付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计算缴纳时:
借方:应纳税额 - 应付所得税。
信用:银行存款。
3、企业所得税结转时:
借款:当年的利润。
贷方:所得税费用。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减税-抵免税额;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总收入-非应税所得额-免税所得额-各种扣除额-前年度允许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国内企业和经营单位在中国境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税款。
1、企业取得进项税发票无证时:
借方:原材料(根据采购业务内容计入相应账户)。
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待核证的进项税额)。
贷方: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颁发渣滓票证进行认证后:
借方: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待核证进项税额)。
抵免: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
2、需要转出进项税额时:
借方:原材料(根据采购业务内容计入相应账户)。
贷方:应交税款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当增值税结转在期末结转时:
借方:应纳税额 - 应付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抵免:应缴税款 - 未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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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账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企业应设立利润分配账户,将矿渣核算利润分配或亏损补足余额和累计余额后多年分配或补偿,该账户归所有者梁庆权益账户所有。
信用登记 因当年利润转移或公积金盈余损失等原因导致可分配利润增加; 借款人登记和分配的利润数量或当年利润的损失,例如提取法定盈余准备金、应付股息等。 期末贷方余额代表日历年累计的未分配利润,借方余额代表上一年累积的未弥补损失。 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按国家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发生亏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补足,如果是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进行补足。 如果下一年度利润不足以弥补,税前补偿可以在五年内继续; 五年内不足以补足的,以税后利润补足。 如果企业发生年度亏损,超过五年用利润弥补的,也可以由企业的公积金弥补。
企业上一年度亏损未补足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提取; 在盈余储备基金提取之前,不得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 年终时,利润分配各明细账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账,结转后,其他明细账不应有余额,未分配利润明细账期末余额反映企业未分配利润或未补偿亏损。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企业应纳税额与税基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企业所得税负担水平的重要指标,是企业所得税法的核心。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