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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滞纳金10万元是税法不允许扣除的,因为扣除营业外所得是20万元,其中10万元是作为滞纳金缴纳的,所以20 10(这10万元是10万元,可以从营业外收入中扣除,而不是10万元滞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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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解释是:题中问到的会计利润在会计利润的计算中必须扣除,而这笔滞纳金包含在营业外费用中,所以必须扣除。
但是,如果要询问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则不允许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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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错误,运营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分开写,不应有包含关系。 所以2-10,一个是其他业务成本,一个是现金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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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但问题中有一句话,“假设不考虑纳税调整因素”,所以就变成了上面,但似乎净利润应该是(3 000 2 500 20 10 20 10) - (3 000 2 500 20 10 20 10) (1 25) = 500,000元。 它应该是毛利润减去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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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要看是会计业务还是税务业务,如果是税务业务,最后要进行税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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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支付的滞纳金不需要扣除所得税。 依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应当缴纳的滞纳金费用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费用不可扣除: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四)被没收财产的罚金、罚金和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储备金支出;
8)其他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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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文本。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费用不可扣除: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
(五)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获批准的储备金支出;
8、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部经营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非银行关闭企业内部经营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2.分析。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纳税义务时,对纳税人施加新的货币缴纳义务的执行方式。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或者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放税款的,税务机关不仅应责令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而且自滞纳金租赁分割之日起按日对逾期税款处以滞纳金。
3. 如何计算滞纳金?
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逾期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征收逾期税款5/10,000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滞纳金=滞纳金和滞纳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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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税前不可抵扣。 旗峰大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四)被没收财产的罚金、罚金和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储备金支出;
8)其他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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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问题,为什么罚款和滞纳金不能在税前扣除? 如果扣除了,不是可以免税吗? 作为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所缴纳的罚款和滞纳金属于违法成本,不应发生,自然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不允许税收减免。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第十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
(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2)企业所得税;3)滞纳金;(四)被没收财产的罚金、罚金和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七)未经批准的储备金支出; 8)其他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这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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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滞纳金可以减免,但不能扣除。 因为各项成本费用的抵扣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税前抵扣的(不允许超出相关法规标准抵扣,更不允许违法违规成本)。
逾期的金属是非法成本,因此不能在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税务机关责任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三年内补缴税款, 但不得处以滞纳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或者其他错误导致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三年内追缴税款和滞纳金; 有特殊情形的,追溯期可以延长至五年。
对于偷漏税、少缴税款或者骗税行为,税务机关追回未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或者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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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滞纳金可以抵扣吗:税前不可抵扣。
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在缴纳欠税次日起3日内填写《减税者之友免税申请表》(注明滞纳金),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滞纳金的申请。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缴纳滞纳金方面有确有困难的,还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期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激励费用:(一)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3)滞纳金;(四)被没收财产的罚金、罚金和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七)未经核定的储备金支出;8)其他与取得收入无关的费用。
滞纳金:指在规定的缴款期限之外向付款人征收的一种惩罚性罚金,一般按超过征费的应付金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 根据行政法理论,滞纳金是行政执法中的一种执行处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