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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遵守法律,就野蛮驾驶!
真的有人在斑马线上被撞了,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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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优先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
1. 保护弱势群体。
2.行人步行100米,汽车步行1000米。
3、我学好开车,或者驾校只懂得赚钱,没教过。 (我刚学完开车,老师说,行人先行,到斑马线或十字路口先减速,然后看清楚确认可以安全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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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法规定,无论什么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汽车爆裂,人弱,车强,不可能因为机动车司机没有经历过事故的惨痛后果而欺负行人和汽车,如果尝过了,或者老司机不会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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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先走,车造人,放出一分和谐!
汽车先走,人给汽车让路,安全就让步了!
以人为本,体现了机动车驾驶员的高素质。
希望让人先走,能成为每个机动车司机的潜意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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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是首选,不接受就要被碾死,这是司机的主意。
人是第一位的,车子不满意就拿钱坏了,这是人的想法。
当然,不同的想法之间存在冲突。
谁愿意在关键时刻交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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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 再次是因为你们都在同一条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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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行人应该先走,但实际上,这是一个 RP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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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太多,车太多,只要一方让路,也许要多久:让车过去,人会一个接一个地通过,人让,车子会一个接一个地通过,所以他们都争先恐后地走,**多建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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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跟别人抢,现在的人,都是这样,不想吃点亏,也不在乎别人的幸福,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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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推测,司机认为行人会害怕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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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谁也不会让任何人,所以悲剧很容易发生,所以有这些规定,但实际上也有不规范的人。 无论如何,这是说一套做一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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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大部分还是和人文礼仪有关,国外斑马线附近有特殊指示牌,司机看到后自然会放慢速度,哪怕斑马线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哪怕有几十名司机在那里等着,也很正常, 但话说是两面性的,像我们中国这样人口密度的国外很少,如果司机看到有人走在斑马线上,停下来等待,我想几乎所有的汽车都不会开得太远,会在那里等,斑马线上的红绿灯可能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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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行人虽然可以超过大型汽车,但与四轮喝油、跑得像贼一样的铁大佬相比,他们仍然属于弱势群体,按照中华文明的古老美德,本着老弱优先的原则,大型汽车应该让路给行人。 这是法律要求,也是人类文明的体现。
汽车懂得礼貌,行人也懂得礼貌。 不要以为你软弱,以为你通情达理,但你不通情理。 人与车辆和谐,道路和谐,社会和谐。
所以,人与车奔向同一条路的根本原因,是人和车的无意识表现,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无意识表现。
用一句话来总结,路上的汽车应该给行人让路,行人应该更加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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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是关于以人为本。 此流量规则基于此概念。
但是,为什么有不遵守的法律,不遵守的规则呢?
这主要是人们的思想、制度、制度问题。
一些司机出于种种原因或自身识字问题,不愿意在斑马线上给行人让路,在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的情况下,这种行为被放大,一些循规蹈矩的人变得不守规矩。 随着时间的流逝,这导致了目前的事态。
对此的主要责任在于**,执法者 - 交警部门,司机。
**要制定一套完整的交通法规,交警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至于司机,我就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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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相互的,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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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 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互相让步! 这样的世界该是多么和谐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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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驶向斑马线,让路给行人。 主要是在人文礼仪这方面。
减速慢速,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交通法规。 这主要是为行人准备的。
争夺斑马线。 这并不是说它真的在战斗。 相反,行人走到斑马线中间。 汽车应该减速。 如果人们已经走到斑马线。你的车仍然没有减速。 这将导致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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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第一。
你应该避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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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非机动车车主穿越斑马线时,机动车需要让路。
鉴于非机动车辆在穿越斑马线时是否需要让行的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研究。 斑马线供行人使用。 如果电瓶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绝对不允许通过斑马线,当发现他们在路上执勤时,交警会立即停车教育; 如果下车像老车一样推着,就应该当行人,可以通行。
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机动车通过时应减速行驶,如果遇到被困在橡木中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应让路,否则将被监控抓获并受到相应的惩罚。 但是,如果非机动车的车主没有下车乘车通过,交警部门不会因车辆未让路而处罚车辆。
出于安全原因,机动车辆必须在人行横道前减速或停车让路; 非机动车车主也要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穿越斑马线时必须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百零十九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吊销驾驶执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设区的市人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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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目前,对于行人闯红灯时,人行道斑马线是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无过错机动车,法律界仍存在很大争议。 根据此前的判断,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一般都偏向于弱势的盛昌。
即使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仍将被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行人闯红灯撞的,从道路交通规则的角度来看,机动车没有过错。 如果有明显的证据,如监控录像,可以再现当时的现场,并证明机动车没有过错,机动车可能只承担不超过10%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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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辆穿越斑马线应当下车进行,如有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设施,应当通过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设施。如果没有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设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横道设施,请在确认安全后直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
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道路上限速标志和标记所指示的速度。 在没有限速标志或标记的道路上,机动车辆不得超过以下最高速度:
1)无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时速30公里,高速公路时速40公里;
b) 同向只有一条高速公路的道路,城市道路为5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为70公里/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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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闯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 如果行人正在过人行横道,他或她应该停下来让路。
根据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或者过马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马路设施; 穿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听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在没有红绿灯或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或在没有人行横道设施的路段上过马路时,有必要确认这样做是安全的。 因此,描述中提出的情况与《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 如果行人正在过人行横道,他或她应该停下来让路。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交叉路口或者横穿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人行横道设施; 穿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听从交通信号灯的指示; 在没有红绿灯或人行横道的十字路口,或在没有人行横道设施的路段上过马路时,有必要确认这样做是安全的。
禁止标志是禁止或限制车辆和行人的交通行为的标志。 它通常是圆形的,有一些八角形或等边三角形行,顶点朝下。 它的颜色通常是白色背景、红色圆圈、红色对角线和黑色图案"禁止车辆停车标志"它是一个蓝色背景,一个红色的圆圈和一个红色的斜杆。 >>>More
车排厅放了标准穗王询问:
2.点击进入**首页,然后找到输入自己的车型、发动机车型等的地方,查看一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