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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还是有责任的,责任一般由总公司承担,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领导责任,公司可能会有内部管理规定追究你的责任;
其次,总公司不更换负责人,可以到工商局咨询负责人办理变更手续,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公司辞职的一般负责人担心离开公司后,仍然会以公司的名义代表公司,所以你恰恰相反,可能是因为你的名声或者资历,如果工商部门解决不了,可以先提起诉讼要求变更, 其次,要求赔偿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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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也不是民事责任的主体,所以你不用担心,如果发生什么事,也是总公司的事。 另外,你是分公司的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你只需要做一个负责人应该做的事情。 注销分支机构的权限在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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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改变,负责人要负责,以后要发生的事情会不断牵扯进来,这很麻烦,离开公司后必须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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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你一劳永逸地改一下,万一以后再找你,说出来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不管你有没有免责。 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必须变更您原公司的各种文件,如税务登记证、组织证、银行开户证等,涉及您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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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变革的强烈需求。
如果您不更改它,您将被要求取消分支。
如果您是法人,则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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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如下:
1、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2、根据变更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3、携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原件及复印件、IC卡、公章、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理证等材料办理组织证变更;
4、携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材料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5、携带上述变更凭证办理基本开户证、贷款证明、各类资质证明等证件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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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在地行政审批局变更,需填写并提交变更信息,具体信息详见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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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分行注册申请书、所附信息负责人表格(需新负责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人的证明、负责人任免文件、备案记录表,并携带新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并到工商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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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变更流程: 1.验收和审查。
2. 批准。 3. 获取许可证并更改其他证书。 所需材料有:
1、由关联公司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分公司变更注册申请书。 2.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
4、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 5、下属公司出具次公开拍卖及闭源部门负责人任免文件。 6、分行新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为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或经理,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变更登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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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的法人名称可以变更。 法定被告的名称是公司名称,是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事项,也是公司章程中应当规定的事项,只有在拥有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变更。
法人名称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的颁发日期为公司成立之日。
公司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有风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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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企业负责人所需文件如下:
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总公司章程副本加盖公章;
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分公司负责人任免函(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寻司分拆负责人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6大1寸**;
分公司负责人履历;
填写变更申请表,由总公司盖章,法人签字;
分行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盖章总公司**证书复印件;
总公司的地方税,国家税的副本加盖章。
1.关于分支机构变更的法律。
首先,准备好以上资料提交给工商局,在三个工作日内拿到新的营业执照,然后办理机构**证的变更,最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股权变动所需资料:去公证处做好股权转让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原件的副本。
转让人与受让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自然人股东提供,转让人或受让人为企业法人的,公司业务执行轮照片,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以及股东大会关于股权转让的决议)。
被转让公司股东大会关于股权变动的决议。
股权转让协议必须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股东亲自签署五份,且不能公证。
可以同时到原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
1)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册变更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表-法定代表人资料》(加盖公司公章);
3)由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人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2、营业执照变更为法人。
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法定代表人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申请登记(备案)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实原件1份); 企业登记机关为第一机构的,应当同时提交企业登记机关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按照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辞退证明原件和新法定代表人任用证明原件变更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须核实)、法定代表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等报批。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1份,原件检查)、原件(原件)和企业的全部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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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总部有必要做出决定。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人由正盛春总公司委任,变更可按股东大会决议办理。 强行变更公司法人,需出具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辞退信,需出现任法人委任书。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设立分公司,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身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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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变更企业负责人所需资料如下:1、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4、分公司负责人任免函(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公章);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计划生育证、6大1寸**; 6、分公司负责人履历; 7、填写变更申请表,加盖总公司印章,签字法人; 8、分行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9、加盖总公司**证书复印件复印件;10、总公司地方税复印件和国税复印件加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事项。 公司不得在未更改注册的情况下更改注册项目。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根据《公司法》作出的修改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注销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企业注册注销申请书; 2、指定书(委托书); (三)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或行政机关下令关闭的文件或法院的破产裁定; 4、经股东会或有关部门确认的清算报告; 5. 三份取消公告(您的取消申请将在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 天后接受);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