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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监外执行,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法律在什么情况下允许监外执行,在监外服刑需要交多少钱? “监外服刑”是指因法律规定的一定情形而暂时改变刑罚执行地点和方式的监外刑执行制度。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特殊原因不宜收监执行的,由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在其居住地执行,并在监外执行。
但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未减刑的罪犯,将被送回监狱执行死刑。 上述情形仅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出书面意见并报告主管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罪犯在监狱外服刑的期间,应当算作刑期。
当在监狱外服刑的原因消失时(例如,疾病康复、哺乳期满),如果刑期未满,则继续在监狱服刑; 刑期已满的,应当及时释放。 法律没有规定在监狱外服刑需要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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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能否在监狱外服刑,与金钱无关,而是与罪犯是否符合监狱外服刑条件有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服刑:
(一)病情严重,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哺乳的妇女;
(三)不能自理,适用监外临时服刑不会危害社会的。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下,可以暂时在监外服刑。
保外就医可能危害社会的罪犯,或者自残、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罪犯确患重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指定的医院**进行诊断并出具证明文件。
移送执行前,由移送执行的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移送执行后,监狱、看守所应当提出暂予监外服刑的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服刑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副本送交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策机关、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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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妇女怀孕、哺乳,不宜在监狱或者其他劳动教养场所服刑的,需要保外就医的刑事处罚的特别执行方法, 可以由罪犯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临时执行,并在罪犯所属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协助和监督下执行。
不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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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件类型支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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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者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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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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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不得因正在监狱外服刑而加重,但越狱等刑事案件除外。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交通事故因一方过错造成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跑,造成现场变化和证据丢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实交通事故事实的,逃跑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人故意毁坏、伪造现场或者毁坏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两方以上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影响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均无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均不承担责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法律中没有明确的比例划分; 在实践中,主要责任方一般承担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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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服刑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已经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不予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对符合逮捕条件并符合一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的妇女;(3)是无法自理的人的唯一赡养人; (四)因案件特殊情况或者办案需要,采用监视居住较为合适;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监视居住的。 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清纯,被告人不能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可以满足监视居住条件。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进行。
监外服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形式,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特殊理由不宜在监狱内执行的,可以依法在监狱外服刑。 那么,可以在监狱外服刑多少年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时在监外服刑: >>>More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或者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退还彩礼。 法律只规定,一方面尊重中国传统婚姻文化,另一方面防止人们利用婚姻索取金钱或财产,或因支付彩礼而使生活困难。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