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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或者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退还彩礼。 法律只规定,一方面尊重中国传统婚姻文化,另一方面防止人们利用婚姻索取金钱或财产,或因支付彩礼而使生活困难。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经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款人带来困难的付款。
前款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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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男一女结婚三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款人带来困难的付款。
前款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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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后,如果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退还彩礼,取决于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经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款人带来困难的付款。
前款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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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发[2003]19号)。
第十条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款人带来困难的付款。
前款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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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三年,一般情况下离婚时不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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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结婚三年的彩礼一般不退还,因为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退还彩礼:1、男方交了彩礼,但双方尚未登记结婚; 2、结婚时间很短,婚后双方不住在一起的,离婚时彩礼退还; 3、如果彩礼在婚前支付,丈夫生活困难,离婚时彩礼退还。
如果结婚三年后仍未满足上述情况,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百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子女抚养费。 应承担的费用数额和期限长短由双方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中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依双方协议处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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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婚三年后,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彩礼属于女方。 “彩礼”,也称为“嫁妆”,是配偶一方在婚前送给另一方的礼物。
2、如果夫妻结婚三年后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3、如果男方在婚前支付了彩礼,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困难,他也可以要求女方在离婚时退还彩礼。
四、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经查明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居住的;
3)婚前付款使付款人的生活变得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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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结婚3年后离婚的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的返还条件如下:
1、双方未登记结婚;
2、双方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
3.给予彩礼会导致给予者的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惯例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认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给付款人带来困难的付款。
前款第(2)项和第(3)项规定的适用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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