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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好像以前有人问过,所以我会复制一下我的答案!
刑事案件可以书面审理二审,也可以书面审理,但对以下两类案件,必须先审:1.经查阅案卷并调查,发现事实不清的上诉案件;2.人民检察院抗议的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审判或者直接判决的方式。
因此,仍然有必要继续聘请律师。
至于其他问题:上诉时改变刑罚的希望渺茫,因为你提到的情况,例如充分认罪和待命,是量刑中的酌情情况,而不是法定情况。 自由裁量情况与自愿投案和立功等法定情况不同,法官在审判中可能会或可能不会适用自由裁量情况。
你提到的情形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二审应采取书面审理的形式,即看一审在法律和程序的适用上是否有错误,因此胜诉的希望不大。 所以找不找律师都没关系,虽然找律师有用,但用处并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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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你自己的自由,聘请律师进行诉讼不是强制性的。
如果您认为您可以在法庭上正确引用法律并清楚地陈述事实,则无需聘请律师,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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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二审应更换律师,但如果上诉申请书由一审律师撰写,则无需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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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未必是笔审,一般需要**,所以最好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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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如有个律师,原来的律师不会出什么坏事,你不委托,这个案子跟他没关系,你也犯不了什么坏错。 承诺第二次试用半价非常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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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仍然说,聘请律师并不能保证它更好,不聘请律师并不能保证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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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决定是否聘请律师完全是个人自由,诉讼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可以书面或**方式审理,但对于以下两类案件,必须以**方式审理:
1.经查阅案卷并调查后确定不明确的申诉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审判或者直接判决的方式。 因此,仍然有必要继续聘请律师。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或者其法定**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判决、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审理的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不上诉,其他被告人不上诉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具有行为能力,也应当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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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必要的。
一般来说,聘请律师完全是您的个人自由,诉讼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对于刑事案件,二审可以书面或**方式审理,但对于以下两类案件,必须以**方式审理:
1.经查阅案卷和调查,发现事实不清的申诉案件。
2.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对于民事案件,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等实际情况,选择采取审判或者直接判决的方式。 因此,仍然有必要继续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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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只看一审程序和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真实、完整,即对一审卷宗进行复查,基本不与当事人进行对话。 因此,一般没有必要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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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然是必要的。
2.如果一审聘请了律师,二审必须聘请同一位律师,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和审判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3、一审不聘请律师,二审也要请律师,因为二审是终审,如果上诉转入二审,一审结果毫无意义,为了谨慎起见,聘请律师更专业。 除非您在经济上无法这样做,否则您应该被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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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能够为自己辩护,则可能不聘请律师,虽然聘请律师在案件中的作用比较大,可以提供法律服务,但找不找,可以自己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和法定人可以委托一人或两人作为诉讼当事人。 下列人士可获委任为诉讼当事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组织推荐的公民。
1、民事诉讼申请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文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调解文书、公证人依法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的, 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纳:
1、如无执行金额或价款,每件支付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价款不超过10000元的,每件支付50元; 超过10000元以上50万元的部分,按1 5分缴纳; 超过50万元以上500万元的部分,按1项规定缴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 5支付;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 1支付。
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本款规定的标准缴纳申请费,不缴纳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应当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财产金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每件支付30元; 超过1000元以上10万元的部分按1项规定支付;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 5支付。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应缴纳的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应当按照《受理财产案件标准》第1 3条的规定缴纳。
4)按照展期方式申请公示提醒的,每件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确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案支付400元。
6)破产案件按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申请费按下列标准缴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每件支付1000元以上10000元;
2、申请海事禁令的,每件支付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通知的,每件支付1000元以上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支付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调整的,每州支付1000元。
在审理二审案件过程中,需要确定适用法律的大量情形。
一般情况下,两审(上庭和下院)是终审,不满意的只能申请再审。 终审和二审只是在审判级别上有所不同,没有最好和最差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