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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另有规定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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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规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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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讲,你不需要支付这笔赔偿金,但从道德上讲,这有点问题,人们拿了一万块钱付给你解除了与前一家公司的劳动合同,现在你要离开了。 《劳动合同法》第22条至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对你进行培训,且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只有你未遵守竞业限制才需要你支付违约金的,其他情形中你不得同意支付违约金, 而且你的情况显然不在这两个限制范围内,所以从法律上讲,你不需要支付这个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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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签订的,其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真实有效。
公司可以对员工违约要求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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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需支付双倍赔偿,只需将10000元退还给单位即可。
2.你按要求提前3天(试用期)或30天后**辞职),并办理交接手续,有争议的,反正你欠单位的钱,让单位申请仲裁,仲裁后,扣除工资差额,还给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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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包括: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等手段,使劳动者违背其真实意图订立、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反规章制度,指挥或者强迫危险作业危害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用人单位服务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中央直辖市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劳动者月工资的三倍,则应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遣散费标准, 遣散费的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半个月的,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劳动者平均月工资的,由直辖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按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比率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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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而发生的纠纷; (二)因森兆北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三)因免职、开除、辞职、辞职而引起的纠纷;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劳动关系确认而产生的纠纷;
2)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而产生的纠纷;
(三)因免职、开除、辞职、辞职而引起的纠纷;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这个废墟。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等原因引起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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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此告知工伤职工,如工伤因伤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职工可根据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获得以下赔偿:
1、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工伤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劳动者停工期间的工资、五年级、六级残疾劳动者每月伤残津贴、劳动者离开公司时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贴。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用及费用、住院餐费补贴、出境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医院膳食补贴、残疾援助设备、生活护理费用、一次性残疾津贴或残疾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贴。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劳动者报告工伤认定情况,用人单位仍应承担在此期间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 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协调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事项,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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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双工赔偿的情形有四种:1、劳动关系成立后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 2.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聘用,劳动合同不再续签; 3.符合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拒绝签订;4.实习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单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我真的不同意楼上的说法,既然我喜欢她,难道我就不应该相信她吗? 人都说过自己没什么感觉,你为什么不选择相信,恋爱的时候,你很冲动,难免会做出那种事情,你们不是认识很久了吗? 也许是怀上了那个人,没感觉到就分手了,但不知道自己怀孕了,应该给别人一个机会吧! >>>More
每个人的恋爱方式都不一样,你可以坐下来平静地谈谈,如果他不爱你或者对你没有感情,那么当分手被打破时,还有什么可以奔向没有爱情的婚姻,你可以考虑离婚,每个人都有选择被爱的权利,孩子是感情的延续, 不能算是新感情的纽带,如果爱情没了,你们还要一起做什么。
这种事情只能先接受,虽然陌生人来了,觉得住在一起很尴尬,但如果不是很过分的话,也不要太抗拒,如果你是母亲,你会怎么做,如果你是男人,你会不会丢下自己的女儿一个人去别人家住? 只要对家庭没有太大影响,你心地善良,不要太在意感情上的得失,高考是你现在的目标,其他的都不应该成为影响你的障碍。
从您进入公司之日起至休年假之日,您没有带薪年假少于一年。 你的第二个问题,带薪年假可以一起放几天假,也可以单独放假,你可以自己选择,贵公司的做法是对的,但是征得你的同意,不是强制性的,如果你平时请假,已经扣了钱,就不算扣了你的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