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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d
国际赔偿责任产生于由于一些跨界损害问题,如和平利用核材料、航空航天活动、远洋石油运输或运输等,对其他国家国民的人身、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害日益严重,这些问题需要由国际法律加以规范。 这些活动不受国际法禁止,但它们会产生有害后果,因此 c 和 d 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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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国家赔偿例外的情况如下: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故意作虚假供述或者伪造其他罪证而被拘留或者判处刑罚的;
3、故意对公民造成自残、自残等行为,造成宴会损坏和严重伤害的。
1. 我可以赔偿没有被无罪释放和拘留吗?
(一)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殴打、辱骂他人,或者教唆、教唆他人殴打、虐待他人,致使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非法使用**或者警用器材致人死亡的;
(五)其他造成大惊小怪的公民人身伤害、死亡的违法行为。
2.行政拘留是否可以由国家赔偿。
行政机关实施非法行政拘留的,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拘禁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殴打、辱骂他人,或者教唆、教唆他人殴打、虐待他人,致使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四)非法使用**或者警用器材致人死亡的;(五)其他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
3. 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的联系有什么区别?
国家赔偿与司法赔偿的区别在于,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应当依法给予的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司法权、羁押、监管权等情况下,对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而造成损害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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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因财产损失、损坏、霉变、腐烂等损坏而造成的损害。 2. 因非法使用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财产而造成的损害。
3.如果被保全的财产是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则贷款所在状态下的贷款利息应由当事人支付。 4、因保全和执行而造成停产经营的,对员工停产期间的工资、税费、水电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5、法律规定的其他直接损失。
处以罚金、罚金,追缴、没收财物,或者非法征用、征用财物的,返还财物;
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造成财产损失或者损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2.应归还财物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不能归还的,应当根据损坏程度向犯罪嫌疑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3.应当返还的财物灭失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4.财产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变卖所得价款; 如果销售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则应向补偿橙子的人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5.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责令停产经营的,应当赔偿停产经营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6.对罚金、罚金、追回、没收的款项退还,已解冻的存款、汇款,应当向银行支付同期利息;
7.造成其他财产权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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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国家补偿的方式有:1支付赔偿金。 2.归还财产。 3.回过头来。 以上三种方法可以单独应用,也可以组合应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形式。 如果财产可以归还或恢复到其原始状态,则该财产应被归还或恢复到其原始状态。
连带责任是指每个责任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承担责任,而不考虑份额和顺序。 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责任人不得以超出其应承担的份额为由予以拒绝。 《民法总则》规定,一方有两个以上债务人的,每个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义务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债务的人支付其应承担的债务份额。 >>>More
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的条件:客观上,该行为违反了该国的国际义务,并对外国的权益造成损害; 侵权行为可归咎于国家,即“有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