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法义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发布于 科技 2024-04-25
5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7

    衡平法责任是当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的责任,它解决的不是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问题,而是损失分配的问题, 因此,衡平法赔偿责任不是侵权归属原则,而是损失分配规则。在公平责任方面,法律在考虑公平的基础上强制行为人和受害人分担损失,以体现分配正义。 换言之,肇事者没有赔偿义务,应本着人道主义和公平的精神对受害者进行适当的赔偿。

    衡平法责任只适用于归于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侵权责任法》采用一般抽象规定加列举的立法风格,一般抽象规定为:“受害人和行为人均无过错损害发生,损失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 ”;衡平法责任适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正义和勇气的行为中,受益人应当赔偿被侵权方; 如果发生自然原因造成的危险,紧急疏散人员对受害者的赔偿;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暂时失去知觉或者失控,对他人造成伤害且无过错的,对受害人的赔偿; 当从高处投掷或坠落的物体造成损坏时,可能造成损坏的建筑物使用者应赔偿受害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均不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损失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担。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害无过错,但一方当事人在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或者共同利益开展活动过程中遭受损害的, 可以责令另一方或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 匿名用户2024-01-26

    衡平法责任适用如下:

    1、衡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无过错,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以过错为依据确定行为人责任,或者免除行为人责任,明显不公平的情形;

    2.实际情况不被视为隐含的、喧嚣的条款,一般需要让立法和司法机构。

    给出明确的解释;

    3、通常需要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6条. 民事主体。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1186条.

    公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均无过错的,损失由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分担。第1187条.

    损害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应当一次性支付赔偿费; 如果确实难以一次性支付,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权方有权要求相应的担保。

  3. 匿名用户2024-01-25

    公平义务的适用范围如下:

    1、公平义务适用于有过错人无过错,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以过错为由确定行为人责任或者免除行为人责任明显不公平的情况。

    2.实际情况不灵活,应由立法和司法机构明确解释。

    3. 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条。

    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匿名用户2024-01-24

    法律分析:衡平法责任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 发生严重损坏; 但是,基于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不适用,例如,缺乏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人造成损害,监护人已经履行了监护责任。 马铃薯蝗虫开裂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其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的,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人,丧失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从自己的财产中支付赔偿金; 监护人应补足不足部分。

  5. 匿名用户2024-01-23

    1.衡平责任适用于当事人无过错,不能推定当事人有过错,以过错为由确定行为人责任或免除行为人责任的情况,显然是不公平的。

    “无过错”的认定是适用衡平法责任的前提,要求法院首先审慎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准确得出“无过错”的结论,不能用非常宽松的过错标准来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使过错案件被视为“无过错”案件或所有难以处理的案件按过错处理不当的作为“无过错”案件,这极有可能严重威胁到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的存在。它导致了民事归属原则体系的崩溃。

    2. “实际情况”不是一个灵活的规定,而应由立法和司法机构明确解释。

    实际情况“主要应包括损害事实和双方经济状况两个方面,两者都是客观事实,司法人员不能主观判断。 我们认为,当事人可以分担民事责任的实际情形主要应包括:

    损害的后果更严重; 肇事者的经济状况好于或与受害人相同; 让受害人承担全部损失是不公平的; 一方从损害行为中获益的情况。

    3. 双方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

    应主要限于财产损失,不包括因侵犯人格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此类损失主要是指直接损失,而不是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6条【衡平责任原则】受害人和行为人均无过错损害发生过失的,损失由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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