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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顺便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进行的诉讼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八十九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立案后至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提起。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布前未提起的,不得再次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但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之所以要求在刑事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判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能在同一审判层次上解决,将导致两类诉讼的审判程序分离, 不会达到建立附属民事诉讼制度提高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的目的,也不利于及时查处案件事实。但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刑事诉讼法关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期限的限制,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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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刑事赔偿这回事,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诉讼可以判给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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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要判刑,民事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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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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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如果对方造成轻伤,则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在刑事审判过程中,闫不经京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也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判处刑罚外,还应当判处犯罪人经济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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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分子侵犯人身权利或者毁坏财产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并非所有案件都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诉讼分为两类,一种是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不允许被盗或诈骗。
只有这两种情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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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为解决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而服务的诉讼制度。 它是一种特殊的复杂性质的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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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所附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顺便解决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内容:遇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救助情况赔偿医疗抢救等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丧葬费、家属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在办理丧葬事宜时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状态腔。
死亡赔偿金,赔偿金额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客观标准,按20年固定赔偿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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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的回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答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1.人身伤害赔偿。
1、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医疗上需要的身体损伤为限,不包括因整形手术和****而发生的费用。
2、损失工薪金:限于受害人单位实际扣除的工资,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用:指护理人员根据医疗需要实际支出的支出。 它仅限于不超过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
4、交通费:限于必要和实际费用。
5、住院餐补贴:按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餐补贴标准计算。
2、财产损失赔偿。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财产损失。
2.因犯罪行为损坏的财产而不可避免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维修费用。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或者诉讼作出判决时,被告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损失。 造成被害人致残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其他费用。
驾驶机动车辆致人身或者对公共、私人财产造成重大损害,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的范围和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随后,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再次被排除在刑事案件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附带民事赔偿,需要赔偿医疗费用,鸟洞医疗费用:根据实际费用,从医疗角度来看,身体损害是必要的,不包括整容引起的费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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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附带的法律程序步骤如下:写诉状并提交人民法院,赔偿请求书是针对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的具体情况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或者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为防止刑事案件审理拖延过长,刑事案件审判完毕后,同一审判机构才能继续审理、附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医疗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用; 损失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餐费补贴、必要的营养费。被害人因受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被害人因生活需求增加和丧失工作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 以及因护理和延续而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护理费用和随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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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丧葬费等。 死亡抚恤金和伤残抚恤金等付款不包括在内。 财产损失主要是指直接物质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有权获得赔偿的人起诉有权获得赔偿的人,要求赔偿因侵害生命、身体、健康而遭受的物质、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造成损害的原因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抗代码性。
法律分析: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主体不同; (二)侵权发生时间不同; (三)追偿条件不同; (4)程序不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