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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三个阶段。
1.侦查:公安机关可以对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逮捕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请求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 对在旅途中犯罪、多次犯罪、集体犯罪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提出审查批准请求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书面批准逮捕请求之日起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委托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案件情节复杂,逾期不能结案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 审查和起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起诉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可信、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审判管辖的规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布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一)偏远地区交通十分不便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 (三)在逃犯罪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领域广泛、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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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满后由检察院逮捕——由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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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办理刑事案件的总体流程如下:第一阶段,报案。
第二阶段是公安机关的初步调查。 第三阶段,立案,案件进入侦查阶段。 第四阶段,侦查完成,公安机关提交《起诉意见书》,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第五阶段是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第六阶段,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 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举报、控告犯罪事实或者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控告、举报。 不属于本辖区范围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通知举报人、控告人、举报人; 必须采取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转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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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侦查阶段(公安阶段)。 从逮捕一个人到移送检察院的这段时间称为“侦查阶段”,通常为三个月左右。
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阶段)。 3.审判阶段(法庭阶段)。 现阶段,人民法院对已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如果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确凿,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副本或**,应当决定审理该案。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外,人民法院对第一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移送公安机关起诉或者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宣布判决,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审满,最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 所有公民在法律的适用上都是平等的,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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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办理程序。 刑事案件采用以下程序:
(一)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立案时,应当按照对有需要的人的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侦查:对被羁押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三)检察院审查案件后,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可信、充分的,应当依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法院提起公诉。
4.审判阶段将经历一审、二审、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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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1)调查阶段:
从被逮捕到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这个阶段称为“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大约是三个月; (二)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起诉部门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在此阶段,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后,应当决定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凿、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依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要刑罚、补充刑、是否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送送认罪认罚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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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案件。 1.刑事侦查部门应当立即受理公民的自首、举报、控告或者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愿投案,并做好笔录和《刑事案件受理登记表》。
刑事侦查部门应当受理案件或者发现犯罪线索; 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移送,但案件不属于本管辖范围的,应当出具《移送通知书》,经批准后,在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投诉后才处理的案件和受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足以判处刑事处罚,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处理。
2. 立案。 1.刑事侦查部门受理案件后,经审查,发现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本辖区,由《刑事立案报告书》起草,批准后立案;
2.认定无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明显较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的,制作《关于不予立案的申诉书》, 经批准后,不再立案;
有原告人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在七日以内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原告,原告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案件“,作出原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原告。
3.驳回案件。 刑事侦查部门经调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制作撤案报告,经批准后撤案,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出具释放证明书:
1.没有犯罪事实;
2.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 不被视为犯罪;
3.起诉时效已经届满;
4.被特别赦免令免除处罚的人;
5.嫌疑人已死亡;
6.其他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调查。 1.刑事侦查部门应当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进行调查。 全面客观地收集、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以及犯罪的严重程度,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
2.对现行犯罪分子、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提前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逮捕;
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传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讯问等强制措施; 询问受害人; 研讯、视察、搜查; 秦始没有扣押物证或书证;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鉴定和鉴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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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1)调查阶段:
从逮捕一个人到移送检察院的这段时间称为“侦查阶段”,通常为三个月左右。 (二)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将无实体行为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部门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在此阶段,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提起公诉后,应当决定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可信、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依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人民闭门禅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补充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将认罪认罚书等材料随案移送。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违反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立案侦查、审判,并给予刑事处分(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刑事起诉权等)的案件,以查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民事案件是公民、法人、公民与法人之间作为平等主体的纠纷引起的诉讼,主要指与财产权益有关的案件,也包括婚姻家庭等个人案件。 如违约、离婚、财产继承、人身伤害等。 >>>More
首先,刑事案件是否已经立案不能在网上查询,因为刑事案件属于保密范围,只能在公安局内网查询,个人不能使用公安局内网。 但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通缉令、悬赏通知书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二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认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属于本辖范围的,由受理单位制作《刑事立案报告书》,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