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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急情况下或缺乏销售同通的经验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该合同显然对自身具有重要意义。 显然,不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极度不平等,经济利益不平衡,从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明显不公平的相关法律知识。
已经履行的明显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可以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或者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悉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被撤销的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支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劳动报酬、抚恤金、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等相关费用的赔偿金额。 ”
根据上述规定,对方不同意增加赔偿额的,应当自知悉赔偿不能弥补损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悄悄作出撤销赔偿协议的判决,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支付各项工伤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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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重大误会,可以收集证据并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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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虽然不具备法律答复的强制执行性,但此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当事人也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工伤赔偿协议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六条 单支部门复岗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被挪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缴,并入工伤保险**; 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欺诈性地将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人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未妥善保管,导致相关证据丢失的;
3)接受一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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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达成和解协议后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不能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申请人不愿调解、调解不调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仍不能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皮杰勋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皮杰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合作解决纠纷,这是最省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表示双方不存在纠纷,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要履行即可消灭。 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以依据赔偿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工伤赔偿事项已经转变为宇墨的债权关系,就不能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之间的争议则受到仲裁时效的约束。 但是,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则不再受诉讼时效的约束。 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则相当于违约,可以起诉法院,争议不在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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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您的工伤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能构成残疾,如果伤势稳定,则向劳动局提交,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评估(残疾等级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您将根据您的每月工作日期与该单位协商索赔。
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补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用、停工期间工资、伙食补贴、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部门支付: (一)医疗费用和工伤费用; (二)院内餐费补贴; (三)总体规划区外医疗的交通、住宿费用; (四)残疾人安装、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料费; (六)1至4级残疾雇员一次性伤残补助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的,遗属领取的丧葬津贴、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考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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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团队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力、达成和解协议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本厂不愿调解、调解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有人因情感纠纷而受伤,他们可能会入狱,主要判断是基于受伤的程度。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如果当事人对他人造成伤害,将涉嫌故意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ore
一次性养老金标准。 自2004年10月1日起,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时,应按下列标准一次性领取养恤金:烈士生前8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退休津贴,烈士因公殉职前40个月的基本薪金或退休金。 如果他因病去世,他生命的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退休津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