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在医疗机构转行。
1.项目名称。
申请在医疗机构转行。
二、验收部门。
上海市卢湾区卫生局卫生监督院医疗实践监督处。
2. 周四 8:30-11:30
3. 批准依据。
1. 1994年第149号命令(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章第9章第1款。
2.1997年第39号令(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
第四,接受的主体。
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二级、下级医疗机构。
5、批准汇源的条件。
1、医疗机构登记变更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6、审批手续。
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受理登记——>审查——>缴费)——申请人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收费标准。
1.法律依据:胡财总(1999)8号 胡价格兴(1999)251号《关于同意对医疗机构收取评估费的批复》。
2.费用名称:变更登记审查费(变更审查范围内的部门和新设部门)。
3、标准金额:各职能部门50元; 临床、医疗技术等业务部门按二级部门各收费200元。
4.在付款人面前崩溃的方法:现金。
8.审批期限。
审查应当自收到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9. 通知措施。
书面通知。 10. 监督和投诉。
-
1)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实施上海市医疗机构设立执业登记审批办法》的意见)。
2)受理范围。
下列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后,经批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诊疗对象、床位、类别、级别、地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发生变更的,必须申请变更登记:
1、一级医院;
2、门诊部;
3. 诊所; 4、养老院(站);
5.健康中心(车站、房间)和医疗保健中心。
(iii) 提供信息。
1、医疗机构登记变更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行政部门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4)处理时限。
审查应当自收到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 对符合要求者,予以登记,并发给变更后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执业变更登记申请人。
5)处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6)地点:金山区石华街道威岭喧闹审判路485号一楼) 联系方式** 67242670
8)投诉** 57931683(区卫生监督办公室)。
-
你再复印几份。 以不同的方式填写。
-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 3、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其他材料。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变更登记项目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变更; 登记变更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变更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迁入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移居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外的,应当取得搬迁目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机构设立批准函》,经原登记机关批准注销登记后,向移居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地方医疗机构设立方案进行审查,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办理登记变更,作出批准变更登记或者不变更登记的决定。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的理由和理由。 医疗机构名称变更的原因是因分立或合并而保留。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因分立、合并而留用的医疗机构,应当由局、镇申请变更登记; 因分立、合并新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立执业登记证; 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必须按照前条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变更登记项目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变更; 登记变更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范围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医疗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注册变更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
3、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变更法人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同意变更。 一般程序是写出书面申请书并填写医疗机构变更申请表,由原法人签字盖章,如果是股份制,还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身份证、新法人的简历和签名, 如果是诊所,还需要新法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建议新旧法人之间出具公证书,明确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
您可以前往当地行政审批中心(便利中心)卫生局的窗口,或咨询当地卫生局的医疗行政部门。
您指的是私人医疗机构、医院还是诊所? 两者对法人的要求不同。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作为医疗饥饿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一)正在服刑或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在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休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五年以下的医务人员。
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而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本市设立诊所的个人(即法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医师执业技术考试,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或医师职称后,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五年以上。
-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并给您以下解答: 陆金昌申请注册理由:我院正在进行重大改革,以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为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管理体系进行登记,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解决方法和练习步骤:1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改革的目标,制定详细的方案,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2.其次,我们需要对现有的管理体系进行详细的分析,以确定系统的哪些部分需要改变。
3.然后,我们需要根据改革的目标制定变更登记的方案,并确定变更登记的时间表。 4.
最后,要落实变更登记,定期评估变更效果,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个人提示:变更登记时,需要确保改革的目标和计划以及变更登记的时间表明确,并定期评估变更效果,以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
指定的医疗机构有授权书,审核没有通过,因为Tim的角色不对,但是不能改变,这样诊所才被允许变更授权,这样才能审核,你看怎么改变操作。
-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的原因是因分立或合并而保留。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因分立、合并而保留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因分立、合并新设立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立执业登记证; 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