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证经营未明确规定的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发布的《无证无证经营问题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证经营未明确规定的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经营者被提供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明知是无证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禁止无证经营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无证经营情节轻微的,不违反刑法,本案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无证经营规模较大,社会危害特别严重的,涉及非法经营罪,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没收从事无证经营的工具和原材料,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禁止无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活动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从事特许经营、特殊项目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性项目;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或保险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城市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的罪行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
-
1、责令其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2、对与无照经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了解情况;
3、进入无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4、查阅、复制、盖章、扣押合同、票据、账簿等与无证经营有关的材料;
(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
6.查封有证据证明危害人体健康、重大案件存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经营场所。
-
无证经营的处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规模较大,危害社会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无证经营的处罚标准如下:
1、对无证经营活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2、涉嫌违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事故致病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刑罚不够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4、无证经营活动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5、无证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以下经营活动并非无证、无证,不能办理:
1、在县级以上当地群众指定的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用品,或者依法利用本职技能从事不需要证照的便利劳动活动;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决定的规定,从事不需要许可或者登记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垄断或者其他限制性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
-
根据《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禁止无证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刑法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事故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不够的,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规模较大,危害社会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法规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一、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按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办法》(令2017 684号)执行。
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办法》(令2017 684号)第三条规定,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证经营,不得办理。
1、在县级以上当地群众指定的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用品,或者依法利用本职技能从事不需要证照的便利劳动活动;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的规定,从事不需要许可或者登记的经营活动。
-
你说的“无证”是指什么样的证明? 如果没有税务登记证的,税务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您申请税务登记证。
-
当事人无证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无证经营处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刑法无证经营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业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品事故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无证经营问题查处办法》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证经营活动。 《无证无证经营问题查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从事无证经营的,由查惩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三条: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对无证经营未明确规定的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无证、无证经营活动的,应当由调查部门记录在信用记录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
-
无证经营的处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规模较大,危害社会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无证经营的处罚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活动规模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拆迁二万元以下罚款二万元;
无证经营活动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本镇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局内腐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总结。 无证经营的处罚如下:1、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二)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无证经营的处罚如下:1、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2、吕苏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情节严重的,责令关庆龄依法关闭、停业,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赞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