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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农村人,我今年二十五岁,但我的父母直到现在还没有从国家收到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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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家里可以有两个孩子,你就不能有独生子女。 那些政策都在你们村里,在社区里,说实话,我家在云南曲靖市麒麟区,我们是开发区,土地已经开发好了,现在我们搬家了,但是在村里,社区不承认独生子女的政策,不承认一人当二人对待, 而有些家庭即将被村里、社区逼死,**生命没了...... 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问问云南曲靖麒麟区开发区......
三江大道这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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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独生子女的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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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育(含依法收养)子女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并由单位核实(无单位的,农村居民, 经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核实),由乡镇人民**或者妇女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核发《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凭证享受下列奖励和优惠待遇:
1)每月向独生子女的父母支付奖励费10元,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当月起支付至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之时;
(二)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用人单位批准,女职工可以再延长产假三个月,但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减免三年;
(三)独生子女18周岁以下的育儿管理费和医疗费,由夫妻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4)独生子女的父母,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每人可一次性获得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
(五)农村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时,应当优先办理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农村地区,宅基地应优先给予独生子女的父母照顾;
(六)乡镇人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独生子女家庭发展生产。
初生双胞胎、多胞胎的夫妇,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但凭妇女户籍所在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出具的证明,享受前款第(四)项规定的奖励和优惠待遇, 但独生子女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对不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惠政策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关方面可以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督促实施,支持有关各方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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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夫妇,自取得证书当月起至子女年满14周岁,每年为独生子女支付60元保证费,单方面领取证书的对象支付30元(2006年 1990 年 7 月 1 日之后出生的唯一孩子)将获得报酬。根据地区不同,独生子女津贴不同,涉及独生子女津贴的标准。
2)独生子女津贴的缴纳标准包括晚婚者、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者、未依法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者、符合要求可再生生育的育龄夫妇、自愿不生育者、 以及依法需要领取养恤金的独生子女的父母。
劳动者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应当增加婚假12天; 晚产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产假还应增加30天; 产假期间,取得《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书》的,产假增加30天,丈夫享受15天护理假。 产假和护理假的增加被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产的,对当年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募集资金免征或者免; 城镇失业人员迟到生育的,户籍所在城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三)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未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妇,经本人申请,经单位或村(居)委核实,报乡(镇)人**、街道办事处颁发《一孩父母荣誉证书》; 优惠券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1、从拿到证明当月到14周岁,独生子女每月支付5-20元的保健费。 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承担一半的负担; 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单位的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 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人民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基金分摊。
2.增加独生子女家庭在农村集体收入分配中的一人份额(包括独生子女家庭在农村征地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增加一人份额); 在宅基地土地的分割(包括征地、拆迁安置,给予农村独生子女70%的房价加房位40平米每人40平米的调整系数)、扶持生产、就业介绍等,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得到照顾。
3.符合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为独生子女进入托儿所、幼儿园、学校、就医提供补贴。 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可以免收或免收杂费。
4、各级人民**单位、村(居)委会和独生子女父母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