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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婚及生育证》。
向村(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
然后前往您注册的地方。
乡(镇)人**或者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部门应当提出申请。
一、办理信息:
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申请人**。
二、办理流程:
1、填写《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申请表》,经村(居)委会审核盖章。
2、携带身份证、两张小两寸近期个人**、《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明申请表》到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结婚生育证》。
3、免费签发《结婚及生育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暂停或者拒绝办理《结婚生育证明》:
(一)申请人未按照第二条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未采取非保育措施的已婚育龄人员,或未完成保单外生育的治疗;
3、申请人欺骗、隐瞒结婚、生育的真实情况。
3、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时限: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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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步骤如下: 1、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请办公室工作人员给你出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2、拿着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到民政厅找工作人员开开未婚证,再找计划生育人员出具出生证明。
3、如有其他用途,请咨询相关必要部门。 携带上述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事务中心,请民政局负责人签字盖章,证明未婚; 然后找计划生育局证明你没有生过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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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七条规定,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简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口前,应当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生育证; 已婚的,在申请结婚、生育证时,还应当出示结婚证。 结婚、生育证明应当载明育龄成年妇女的姓名、年龄、国籍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出生状况、避孕、节育状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结婚、生育证。
当然,到户籍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时,一定要带上出生证、结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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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其中,婚姻状况证明是指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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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出具了未婚证明,您必须到出生地的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结婚和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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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生育证应按以下方式签发:
1、已婚且是社区居民的,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小区请小区出具结婚、生育证,然后拿到户口所在街道的印章;
2、居住在其他地方但户口未动户籍的,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处理晚产证明的机构是什么?
处理逾期分娩证明的机构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应当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生育证》,来沪未办理《结婚生育证》或《结婚分娩证》的人员已过期并符合规定条件的, 可到本市现居住地的镇民**、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生育证》;
2、不符合上海市《结婚生育证》办理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户籍地的《结婚生育证》,并在补发期间到本市现居住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申请临时《结婚生育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人民**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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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先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请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出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2、然后拿着证、身份证、户口簿(有些地方不需要户口簿和身份证,镇或街道办事处会直接帮你做),到户籍所在地的乡或街道办事处,找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并找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是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签字盖章
这是签发结婚证和生育证的一般程序的结束。 三、一些严格要求用途,还要进一步找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全国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群众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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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结婚了就要开结婚分娩证,没有结婚分娩证就拿不到结婚证,那么结婚分娩证应该开在**吗?
一般结婚、生育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要求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出具未婚无子女证明。
结婚、生育证需要在户籍地开,其他地方需要开,让家里的人帮你开一张再寄给你,可能需要在计划生育办公室开,结婚、生育证就是我们常说的未婚证之类的。 到处都是一样的。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各地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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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婚且为社区居民的,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社区请小区出具结婚生育证(社区印章),再拿到户口所在街道的印章。 2、居住在其他地方但户口未动户籍的,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法律分析: 1、已婚且是社区居民的,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社区请社区出具结婚生育证(社区印章),然后拿到户籍所在街道的印章。 2、居住在其他地方但户口未动户籍的,需返回户籍所在地。
流动人口的结婚、生育证一般在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办理,再到街道计划生育机构办理。
1、所需材料:《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明》; 结婚证; 节育证明。
未满一周岁的人已婚无子女的,应当提供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孕检证明。 如果您有孩子,您必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由该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须提供市计生技术服务及孝道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3、办理部门:先到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再去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4、办理手续:申请人应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街道计生机构提出申请。 核对原件后,工作人员会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并接受申请,如对材料真伪有疑问,可保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对。
功能如下:1、流动人口结婚、生育证可以证明身份、婚姻状况、出生状况、实施生育措施、计划生育奖惩等,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相关管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