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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题的答案如下:
旷工制通常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公司起草的规章制度经职代会或职工代表同意生效即可;
根据原《企业职工奖惩规定》:员工一年内可以连续15天或30天下岗,但《企业职工奖惩规定》已于2008年废止,员工旷工的处理受企业制定的管理条例约束, 管理规程须经职代会审核通过方可生效,入职培训时应告知职工(详见各单位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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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和自愿离职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由于原来的员工奖惩规定已被废除,这两个术语已不复存在。 现在只有终止雇佣合同的概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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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政策明确规定旷工三天视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相关制度,公司也可以无条件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但能提供证据证明你缺勤三天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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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个月未复工,视为自愿辞职,因公司经营需要辞职一周后终止劳动关系,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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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单位的具体规章制度。 法律中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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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辞职后,按实际出勤天数支付工资,不支付工资的,即属违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薪、日薪、小时工资制。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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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每天扣除三天的工资,直到他们扣除当月的工资。 如果您不办理辞职手续,您将停止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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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了民主投票程序,或者已经公开,或者已经自己阅读过,否则规章制度没有约束力。 符合其中一项条件的,规定具有约束力,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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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定BAI矿工连续三天为DU
自动辞职,辞职后自动辞职。
DAO,工资应该照常支付(公共当局部门不能支付三天的工资),不支付工资是违法的。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履行劳动合同项下的义务。 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内容,包括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自愿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责任。
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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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工三天后自动离职,离职前未提前做好辞职报告的,公司有权不发工资。
如果你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即使一个月后公司领导不批准,你也可以依法离职,公司也要支付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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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是根据你平时的工资计算的。
如果没有,那肯定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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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三天视为自愿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补偿。 如果法律没有对旷工作出具体规定,雇主的规章制度规定,如果劳动者连续三天或连续15天旷工,则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开除。
自愿辞职可支付旷工三天。 无论劳动者如何离职,用人单位都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除。
如果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需要结算劳动者的工资。
连续缺勤数日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只有在需要公司自身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才能通过仲裁接受和承认劳动关系。 此外,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规章制度已送达员工本人。 此外,旷工的事实也必须由单位证明,工人确实已经收到通知,发送短信、邮件是不够的,应再次发出书面通知,并保留快递记录,并查询快递记录。
连续旷工3天解除劳动合同视情况而定。
1、公司在规章制度中约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员工旷工超过三天,视为员工自行离职”的,该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情形的, 在公示或通知后,可以作为公司行使用工自主权的依据;
2、员工无正当理由缺勤三天的,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应当及时向员工送达相关提醒通知书,明确因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的违规单位规章制度,并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作为证据作为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过失解雇),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用工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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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两天矿工,再工作一天,矿工一天算是自走?
你好亲爱的,矿工一个月两天,工作一天,在桥上工作一天不算自走之吻,旷工两天算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所以缺勤两天不能开除。 用人单位旷工几天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参考工厂的规章制度。 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公务员单位或者事业单位:
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共旷工三十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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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员缺勤,如果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雇主可以解雇该雇员。 旷工是否属于自愿辞职,旷工天数能否达到自愿辞职的程度,由公司规章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工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按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五)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所未有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损失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麻烦者移交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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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旷工两天算不算自发,要看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有关法律对矿工的天数没有明确规定,但参照一般企业的相关企业规章制度,一般而言,连续缺勤15天,或一年累计少于30天的,将被解雇。
具体情况也应参照单位的规章制度加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依用人单位要求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