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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医疗活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和护理规范、常规,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认定构成医疗渣橙治疗事故后,过失致人死亡,对患者作出的赔偿。
2、医疗损害赔偿应结合过失和过失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4.(1)造成人身伤害的,应支付医疗费用,并赔偿因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收入损失。
5.(2)丧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的,应支付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
6.(三)造成死亡的,应仿梁梁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对死者生前不能工作和抚养的,也应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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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和死亡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工伤损失费、住院伙食费、陪护费、伤残生活费、伤残器材费、丧葬费、家属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按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医疗费用计算,并以凭证支付; 但不包括原病的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损失工费:如患者有固定收入,按患者因失去工作而减去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发生医疗事故地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年薪的3倍, 按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年薪计算。
3)住院餐补贴:按照医疗脊椎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餐补贴标准计算。(4)护送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同的,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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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均生活费计算;
2、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
三、受扶养人的生活费用,按照死者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4.医疗损害和死亡的其他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用:
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并支付凭证,但不包括原病的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损失工时工资:
如果患者有凯东的固定收入,则按照患者因失去工作而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超过医疗事故发生地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年薪的3倍,按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年工资计算。 (三)住院餐补助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餐补助标准计算。
根据伤残程度,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最高赔偿额为自伤残当月起30年; 但是,如果您超过60岁,则不会超过15年; 70岁以上者不得超过5岁。 (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调拨补偿性功能器具的,应当按具有医疗机构证明的通用器具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贴标准计算。(8)受抚养人的生活费:
根据死者或残疾人的户籍地或居住地居民在死者生前或残疾人丧失工作能力之前实际得到支持且没有工作能力的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未满16周岁的,应领取16周岁以上的抚养费。 年满十六周岁不能劳动的,领取20年赡养费; 但是,如果您超过60岁,则不会超过15年; 70岁以上者不得超过5岁。
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需要的交通费计算,以凭证支付。(10)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并支付凭证。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最长赔偿期限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最长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需要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不宜向患者解释的,应当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履行前款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