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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你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并取得了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 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当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一年最长申请期限已过,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受伤人员将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如果什么都不懂,可以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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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只有认定工伤认定,才能申请伤残认定。 享受工伤保障。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四条 职工在事故中受伤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所属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 向协调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依照前款规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申请认定工伤,申请人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后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第七条 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期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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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老板故意隐瞒了什么,才让工伤隐瞒十几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仅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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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伤在10年前得到承认,可能会有一些好处。
如果 10 年前不承认工伤,那么现在就什么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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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中支付:
(一)医疗费用、工伤费用;
2)住院餐补助;
3)总体规划区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用;
4)为残疾人安装和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
5)对不能自理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照顾费用;
6) 1至4级残疾雇员的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每月伤残津贴;
(七)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公死亡时,抚恤金、受抚养亲属抚恤金和未亡家属领取的工伤死亡津贴;
9)劳动能力考核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五年级、六级残疾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劳动合同解除、解除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工伤保险金。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应当从工伤保险**中预付。
从工伤保险**中预先支付的工伤保险金,由用人单位报销。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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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10级:一次性伤残津贴为7个月工资; 停工停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福利按月由单位支付; 医疗费用和工伤费用; 协调区外医疗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 其他。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用年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职工本人月薪除以月薪天数折算。 前款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使用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内的平均月薪,不包括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雇员在年假期间有权获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度的职工,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计算和支付日工资所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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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确定原申请是否已申请和工伤认定,并取得劳动租房部门出具的《关于认定工伤的决定书》。 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发生事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认定工伤。 3.如果当时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一年的最长申请期限已届满,劳动部门将不予受理认定申请,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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