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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亲去世时,母亲、长子、未婚小儿子均为第一级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相等。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2.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的继承应当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条 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按同一顺序,一般应当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已履行赡养被继承人主要义务的继承人或与被继承人同住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多份遗产。
有抚养能力、抚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遗产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谅解、相互通融、和谐统一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方式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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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妻子获得所有的财产,如果父母一方还活着,她的孩子无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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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占50%,兄弟和母亲占另外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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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亲去世而父亲在场时,孩子们可以分享财产。 母亲去世后,父亲还活着,子女有权分享遗产。 除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分割的,应当将共同拥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割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其余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根据法律,继承人的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母亲去世后,遗产被继承。
来吧。 作为一等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分先后,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一等继承人。 因此,作为子女,母亲的遗产有权要求继承。
至于具体继承的份额,可以根据继承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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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可以分割,你是合法的第一继承人,如果你母亲的财产没有遗嘱,那么你母亲去世后你父亲的份额就是你母亲所有财产的一部分,由你和你的兄弟姐妹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按以下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该法中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
该法中的“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受扶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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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它是否属于父亲和母亲的共同财产。
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只有一半的房子可以分配给子女,属于父亲的一半不能继承。 如果所有财产都属于母亲,那么继承的顺序是:父母(如果你的祖父母还活着)、孩子(2个儿子和2个女儿)、配偶(你的父亲)可以得到全部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一半的财产属于你的母亲。
它也由一阶继承人继承。 它通常平分。
1.转让产权需要一笔钱。 但是,产权是可以澄清的。 由您来选择。 如果不转让房子,父亲去世后,子女当然可以按照合法继承自动获得房子的继承权。
2. 是的。 但是,需要公证人证明父亲和他的两个女儿放弃了继承权,并同意将房子转让给他们的两个儿子。 然后拿着公证协议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
费用通常根据房价、地点和其他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3.遗产未分割的,由其继承人共同归其继承人所有。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法中规定的一级继承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并不意味着死亡的妻子的所有财产都归丈夫所有,其他所有继承人都没有继承权。
至多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成后丈夫从妻子那里得到的遗产份额,加上原来属于他的一半,占整个财产的最大份额。
4.首先,财产不可能归父亲所有,我已经解释过了,即使他立了遗嘱,也只对他的财产份额有效,超出的部分无效。 如果要把遗产给两个儿子,除了父亲之外,其他共有人(2个女儿)必须同意将房子转让给二儿子,并放弃对房子的任何权利,二儿子也必须写信表示愿意接受继承。 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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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意志,可以平分,有意志,就按照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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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地区嫁出去的妇女之间没有区别,应该依法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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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去世,儿媳妇想带着孩子再婚,是否还有权要求公婆家的财产?
没有对姻亲财产的权利,但有权获得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和继承属于丈夫的部分遗产。
2、公婆还有义务给儿媳妇钱吗?
公婆没有义务给儿媳妇钱。 目前,没有规定儿媳妇再婚后,公婆也有义务给儿媳妇钱。
3、而且儿子没赚到钱,钱都是他爸妈的,父母平时都会按时给零花钱,生前花在治疗上的钱都是他爸妈的,可以说这对小夫妻没有一分钱的私房钱...... 另外,如果儿媳妇自己要求再婚,孩子的爷爷奶奶还有抚养孙子的义务吗?
没有赡养孙子的义务,只有当儿子和儿媳去世并且祖父母能够抚养他们时。
依据:《婚姻法》第28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对父母相继去世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有抚养义务。 有能力负担的孙子女有义务赡养已经去世或子女无法抚养他们的祖父母。
4. 我还需要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吗?
不。 没有法律义务抚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祖父母愿意给予,他们可以,如果他们不愿意,他们就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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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无遗嘱继承按以下顺序排列: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母亲去世后,父亲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如果父亲不在了,孩子们的分配是什么?
你好。 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先分割,对于父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有遗嘱,可以按照医生的命令分配遗产。
无遗嘱继承按以下顺序排列:(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父母不在后,孩子可以按照医生的吩咐进行谈判,没有遗嘱的可以协商,没有协商的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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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儿子未婚死亡时如何继承财产 儿子未婚死亡,父母是最合法的继承人。 除非他们的未婚妻能够证明这所房子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她的父母不能全部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六条 男女继承权平等。
第一百一二十七条 继承依次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个或多个法定继承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捐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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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割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等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 继母有一半的继承权,两人有一半的继承权。
公民死亡后,继承的不动产属于公民个人财产的,由公民的妻子(必须依法登记)、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平均分配。
1.如果继承的财产属于公民及其妻子的共同财产,则剩余的一半应由公民的妻子,父母和子女平均分配,但应分配给妻子的一半除外。
2、财产分割时,房屋难以分割居住,可以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分割。 在婚姻财产的情况下,继母拥有一半的财产,子女分享另一半,婚前财产属于个人。 父亲去世时,继母和儿子也有权继承和归属父亲生前的个人财产,儿子和继母共同平分,婚后继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遗产,儿子和继母共同平分, 而另一半则属于继母一般平分。
只有父亲留下的财产可以分割,继母和父亲的共同财产和继母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首先,你必须首先确定你父亲的遗产范围。
“家庭财产”不等于你父亲的遗产。 你父亲在与继母结婚之前的财产无疑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属于遗产范围; 你父亲与继母结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只有权获得其中的一半; 您的孩子以您孩子的费用购买的财产属于孩子。 一旦确定了您父亲的遗产范围,它将由您的继母、子女和您父亲的父母(如果他们还活着)共同继承。
双方可以约定婚后分割和分配属于两人的财产。 再婚前的个人财产归登记人所有,婚后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2.《民法典》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割有具体规定:
第一百零六十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生活用品单面专用;
(五)其他属于一方的财产。
在孩子未满18周岁之前,无论父母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双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赡养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向当地法院上诉,要求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