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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滥伐树木罪乱伐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颁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所在地任意砍伐本单位拥有或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 采伐许可证中规定的数量、种类和方法,以及大量砍伐的森林或自己留下的山上的其他森林。该罪行包括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犯罪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体制。本罪的对象与非法采伐罪的对象相同,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木炭林、专用林等。
(二)客观要件:本犯罪客观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和颁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所在地任意砍伐本单位拥有或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 采伐许可证中规定的数量、种类和方法,以及自己留下的山上的森林或其他林木。
3)主体要素:本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和普通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都可以构成这种犯罪。 该单位也可能构成此罪。
4)主观要件:这种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故意砍伐森林,明知不应滥伐,不分青红皂白地砍伐树木的行为会产生有害后果。
二、法院一般如何判刑滥砍滥伐树木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规定,乱砍伐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制,和/或罚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非法砍伐、滥砍国家自然饥饿保护区内的森林等树木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依照滥伐树木罪的规定处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非法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规定,乱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扰乱蚂蚁数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采伐、运输非法采伐、乱伐树木罪】非法采伐、运输非法、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或者乱砍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树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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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滥红砍伐树木罪客观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和颁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所在地任意砍伐本单位拥有或者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地; 持有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许可证中规定的数量、种类和方法,以及自己留下的山上的森林或其他森林。《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森林管理、森林保护、森林采伐、城镇和出行的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采伐树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采伐应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
根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国家严格控制森林的年度采伐。 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是分开的。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采伐许可证,不得采伐树木,因为他们拥有使用森林的所有权和权利,或者违反采伐许可证中规定的地点、数量、种类和方法任意砍伐树木,即使他们已经获得了采伐许可证, 否则,可以构成滥砍树木罪。
大量树木是森林砍伐罪的一个要素。 根据《关于办理违法采伐和乱伐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大量砍伐树木的起点一般为林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500至1200棵幼树。 在非林区,乱采一般可控制在5-10立方米,或250-600棵幼树,或相当于上述损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砍伐树木,按照上述标准定罪判刑:(一)领导组织、策划、煽动乱砍伐树木,或者破坏大面积植被,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 (二)滥伐防护林、经济林、特殊用途林的;(三)一贯乱伐或者一再拒不改的; (四)乱砍伐树木,不听劝阻,威胁护林员的; (五)滥伐珍稀树木等其他严重乱伐情形的。 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砍伐树木的数量没有达到一定数量,则不构成犯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对乱砍伐树木数五倍的重新种植,并处违法所得数额二倍以上五倍的罚款。
不分青红皂白地砍伐树木,达到一定数量,可能构成犯罪,将被法院判刑。 非法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