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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监护权有三个关键点:
1.经济能力,有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2、社会地位和受教育程度,拥有良好的社会地位可以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更好的成长氛围,教育水平一般会作为判断个人素质的条件,法官一般倾向于将监护权交给学历较高的人;
3.和孩子的关系,随着孩子长大变得越来越重要,如果你只有两岁半,好吧,除非你的女儿明显害怕和厌恶你,否则这并不重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有虐待史,如果父母一方有明确的虐待儿童记录,那么很可能处于明显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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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经济能力,能够给孩子比妻子能给的更好的生活,以及能够照顾女儿的时间,如果工作很忙,没有时间照顾,那就不行了,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 一般的女人会比较有优势,因为女人一般会照顾孩子会比较好,所以除非你的经济实力,养女儿的时间比女人好,如果对方有能力养你,你就得请个好律师,看看能不能挖出女人的一些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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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通常是根据“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的。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严重疾病,且子女不适合与其同住的;
2)父亲要求孩子与他同住;
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2. 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可以允许。
2. 如果离婚,如果孩子的抚养权被判给孩子,法院将如何裁决孩子?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 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严重疾病,且子女不适合与其同住的;
2)父亲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有条件抚养孩子,而父亲要求孩子与他一起生活。
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2. 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孩子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可以允许。
3.二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亲、母亲双方均要求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优先办理:
1)因其他原因做过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
2)孩子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没有其他孩子,对方有其他孩子。
4)孩子与他/她同住,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对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
4、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一致,双方都要求孩子与孩子一起生活,但孩子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子孙女, 儿童与父亲或母亲同住可被视为优先条件。
5. 如果10岁以上的父母之间就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与其父亲一起生活发生争议,应考虑该儿童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灭。 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无论子女是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时,未满两岁的子女由其母亲直接抚养。 对年满二岁的子女,父母双方未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则作出判决。 儿童年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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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监护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子女的监护权主要取决于监护权的条件。 有几个主要原则:
1.未满一岁的儿童应由其母亲抚养;
2.原则上,母乳喂养的患儿应由母亲抚养;
3.从小由祖父母照顾的,原则上应由其父亲抚养; 从小由外祖父母照料的,原则上给予母亲赡养;
4、当事人收入较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原则上奖励子女抚养;
5、一方有过错或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原则上不判给该方抚养;
6、一方患有传染病或不能自理的疾病,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原则上不能将子女判给本方;
7、对于八岁以上的儿童,应征求儿童的意见,原则上应根据儿童的意愿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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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男方有以下有利条件,可以争取两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1、子女与男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2、前者子女长期与祖父母独居,祖父母需要共同生活,有抚养能力; 3、男方养育子女的条件明显好于女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第(一)条的优鲁解释》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二岁以下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办理。 母亲请求直接赡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患有长期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且儿童不适合与其一起生活;
2)父亲要求孩子与他同住;
3)因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适合与母亲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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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岁以下的未成年儿童应与母乳喂养儿童同等对待。 这个阶段的婴儿需要得到母亲的细心和真诚的照顾,以促进他们的发育和成长。 因此,离婚后,一般建议两岁以下的婴儿与母亲一起生活。
这对孩子和母亲来说都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母亲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而孩子不适合或不能与母亲一起生活,孩子也可以由父亲抚养:
1)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合与她一起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母乳喂养的婴儿不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无论母亲或父亲是否同意,为了保护婴儿的利益,都应作出判断或确认,孩子应由父亲抚养。
2)母亲有抚养子女的条件,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父亲要求子女与她同住。
不是母亲没有抚养能力,有条件抚养孩子,而是母亲没有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抚养孩子。 审理此类案件时,父亲要求子女同住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或者确认子女应由父亲抚养。
3)孩子确实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其他原因包括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婴儿; 母亲品行不良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 各种具体事实,例如婴儿自出生以来一直由父亲喂养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婴儿与母亲的生活对婴儿的成长非常不利。 这是婴儿确实无法与母亲一起生活的情况,孩子应由父亲抚养或确认。
4)如果父母同意,并且对孩子的发展没有不良影响,父亲也可以抚养孩子。
在母乳喂养期间,婴儿与父亲一起生活,仅得到父母的同意是不够的,还必须强调,对婴儿的健康发育没有不良影响,还必须经过法律授权程序,即由人民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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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阅以下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她可以与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不治之症或其他严重疾病,且子女不适合与其同住的;2)父亲没有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他有条件抚养孩子,而父亲要求孩子与他一起生活。3)孩子因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同住。
如果对方的条件太好,会带给你各方面太大的压力,容易产生不平等的心理阴影,形成得失的心态,使把握不强,自然无法放心。
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要只看对方有没有钱,颜值重要,但最重要的是人品,很难在匆忙中嫁给一个更满意的丈夫,你不满意的家庭选择可以自己选择,你有权利不放弃, 这是你生命中的一件大事,不能由你的家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