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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听说过“质心系统”的概念......
那你是什么意思?
你是说选择f应力木板作为参考系吗?
当你把木块作为研究对象时,你选择的参考系的运动状态是什么?
假设你只给板子一个平滑水平面上的瞬时冲量,也就是说,你的f只施加一个小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使板子有一个初始速度,那么块相对于板子的速度也是这个初始速度,但方向相反,那么它的动能是恒定的,不变的, 并且力也是平衡的(在垂直方向上平衡,而不是在水平方向上被强迫),这符合动能定理。
我们换一种方式假设,如果你的力 f 连续施加在板上(也在光滑的水平面上),那么板子一定处于加速状态,作为参考系的板子是非惯性系;
在非惯性系中,为了研究对象,高中课本中从牛顿定律推导出的各种定理,已经不能机械地应用了,可以推导出来,丰富原有的东西;
例如,“惯性力不做功”这句话:
在我们讨论的模型中,我们可以说,在非惯性框架板中,木块总是有一个加速度,如果木板的加速度是确定的,那么木块的加速度是确定的,并且研究了木块的力和运动,这个加速度就是它在自己的省份中所具有的, 它是状态量本身,可以认为当没有力对它做功时,它的动能也在变化;
也可以说,在非惯性坐标系中,块总是在与板的加速度方向相反的方向上受到惯性力,并且该力始终在它上面做功。
可以说惯性力确实起作用,也可以说它不起作用,关键是相对运动的问题,取决于你如何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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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心系统的惯性力不做功,这意味着在质心系统中,惯性力所做的功之和为零,这并不意味着惯性力不对每个粒子做功。
以这个问题为例,质心加速度a=f(m+m)。
木块受到惯性力的影响
木板受到惯性力的影响
两者都朝着相反的方向移动。
如果木块移动 x
为了保证质心系统中的质心不动,很容易发现两个惯性力分别在做功,但它们的总和为零。
对于多个粒子,可以进行类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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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中,如果以地面为参照系取小木块,则净力为0,并且没有其他能量的转化,因此动能没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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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木块的外力必然不等于0
水平方向有摩擦力,合力不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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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小木块不是静止的吗,它不是静止的吗,选择你的小块的质心,它仍然是静止的,动能怎么增加? 选择木板的质心,木板很安静,你只知道如何增加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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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质心作为此问题的参考系,则质心的相对组合也会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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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工作。 定义是力沿力的方向移动一段距离,我们说力确实作用于物体。 如果一个物体受到垂直向上的力,并且物体在水平方向上移动了一段距离,那么我们说该力没有对物体做功。
也就是说,当力和运动方向垂直时,不做任何功。
物体以匀速圆周运动时的向心力。
物体的方向和物体的速度方向始终是垂直的,因此不做任何功。
进行匀速圆周运动的向心力并非始终对物体做功,而且通常也不会做功。
2. 速度是一个向量,可以基于平行四边形。
该原理被分解为切线。
和半径方向,但速度方向在切线上,半径方向上的速度分量为零。 它不能爆炸到半径方向。
同样,向心力不能分解到切线方向。
回答,支持我。
惯性力是指物体在有加速度时保持其原有运动的趋势,如果以物体为参考系,在参考系上建立坐标系,似乎有相反方向作用在物体上的力,使物体在坐标系中具有位移的趋势, 所以它被称为惯性力。 >>>More
与它无关,惯性是物体本身的一个属性,它只与物体的质量和速度有关,根据压力公式,p=f s可以知道压力与物体的质量和接触面积有关。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