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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命令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2002年第24号法律解释。
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准告重审令》。 现予公布,自2002年8月15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人民法院发回重审、责令再审有关问题,现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案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同一案件只能发回重审一次。 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仍有误,或者原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明确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后依法变更判决。
第二条 各级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同一案件进行再审的,只能再审一次。
上级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只能责令再审。 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需要重新审理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判。
上级人民法院因下级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而责令再审的,不受前款限制。
第三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同一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同一案件只能审理一次。
前款所称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一次审判,不包括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以通知书驳回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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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死水微风的解释很长**。 作者:李杰仁。 1936年出版。
成都北郊天惠镇的袍哥头目罗,歪嘴在乡下游荡,但也打教堂,杀洋人。 当地富豪顾天成与他有隔阂,向政府告罗。 罗不得不离开这个国家。
顾天成抢了房子,到处占地,占了罗的情人。 作品通过一系列委屈与委屈的故事,展现了甲午战争后中国死水般的社会所掀起的小浪和微波。
词分解 死水的解释 死水固定在一个地方,不流不循环,隐喻一个长期陷入刻板印象的地方,没有变化,一团积水和一团积水,详细解释了死水和流水。 银雀山汉墓竹简《孙斌兵法:地宝》:“注入东方的水也是原水。
北注水,死水; 不流淌,积水解释轻微的涟漪。 金陆记诗《昭音》:“方兰振辉落叶,玉泉微微涌出。
唐寒语的《南山诗》:“水面微动,热情躁动。 宋王安石的《春天》诗:
它的平衡是分散的和沮丧的,伴随着砾石的轻微是一点点的小订单。 阎复《与琥珀说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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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巴金。 b.沈从文.
c.李杰舟猜人。
d.林宽吉 裴慧尹.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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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风》的作者是()。
a.闻很多。
b.于大富.
c.李秦狠狠地砸在了那人身上。
d.肖红.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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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死水是轻微的。
发音:sǐ shuǐ wēi lán
释义]一潭死水。暗指死气沉沉、停滞不前的沉闷局面。
同义词]一潭死水;人迹罕至。
反义词]一千英里;万马驰骋。
用法]更正式;作为主语和宾语; 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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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水微澜 (sǐ shuǐ wēi lán), interpretation: a pool of silnant water. 暗指死气沉沉、停滞不前的沉闷局面。
同义词:一潭死水,坚持老路。
反义词:一千英里的奔马。
创作于1935年,一经出版就引起轰动,郭沫若甚至称李洁人为“中国的左拉”。 该书频频登上话剧和影视荧屏的舞台,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 距离李杰仁先生创作**,《死水微风》搬上银幕已经70年了。
《死水微风》作者李杰仁,原名李家祥,四川成都人。 《死水微风》跳出中国传统沉重的情节和重故事的框架,通过一系列的故事,将一幅生动的天汇镇“市民阶层”群像呈现在读者面前,市民心理的刻画微妙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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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死气沉沉、停滞不前的沉闷表情。
生于周三十五年,卒于秦始皇十四年,是战国时期的朝鲜人,出生于贵族家庭,是韩国一个旁支的儿子。 他口吃,不擅长说话,但擅长写作。 韩非和李斯都是荀卿的学生,他博学多才,而且是超人,李斯认为他低人一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