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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通勤被视为工伤。 它必须被视为与工伤有关的伤害。 我来自一家保险公司,在上下班的路上(每天必经),在上班过程中(包括加班,时间以公司打卡为准)都是工伤。
保险公司参考民法和保险法,所以肯定是工伤,不管是自动驾驶机动车还是自行车或者步行,你的情况很清楚,这是工伤。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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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上工伤,新劳动法已经明确了,**电视台报道,机动车是指机械运动的车辆,还有机动车管理规定,你后面提到凌晨5点没有路灯,地方城建也有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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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要第三方机动车认定为工伤。
例如,如果您在上下班途中被狗咬伤,或者被路边倒下的树木压死,或者您没有被第三方伤害,则不能将其视为工伤。
如果过度劳累,家属可以和工厂商量一下,看看会不会导致过度劳累死亡。 这样一来,会有一些补贴,但是希望不大,因为这部分必须由工厂支付,估计老板不会愿意。
或者家里可以看看是不是职业造成的,找一个因职业病而死亡的人,这样社保就会有一定的补偿。
你也得看看你**,广东因公殉职,至少40万陪着你。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建议有条件的话,应该找个律师**,现行劳动法还有很多漏洞,找律师的机会要大一点。 否则,家人自己就会摔断腿,可能没有任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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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它不能被认定为与工伤有关的伤害。 在上下班途中,只有不是该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没有第三者掉入湖中,必须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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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败后48小时内死亡的;
(二)在紧急救援、救灾或者其他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损害的;
(三)原来在军队服役,因战争或因公受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到达用人单位后受伤的职工。
职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项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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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算作工伤。 您必须提供 1、证明您确实加班到凌晨 5 点的证据,以及 2) 事故发生地点是一条经常上下班的路线。但是,最好找律师或致电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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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工伤。 具体来说,可以咨询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如果想提起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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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被视为工伤。 具体参照《劳动法》和《工伤认定办法》。
但是,过度劳累是造成当事人事故的主要原因,单位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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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认为是与工作有关的伤害,但有必要确保下班的路线是一条已经走过很多次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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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必须采取通勤时间和路线的情况下,发生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如果该人没有责任,或者该人不负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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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显的工伤,即在所涉工作活动区域工作环境恶劣、条件恶劣、任务过重或突发事故对工人身体造成的伤害。
2、隐性工伤,即工作环境特有的职业危害引起的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几种: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在城市交通轨道、客运渡轮或火车上发生事故时受伤。
您的案例属于上述类别。 此外,该工厂还违反了《劳动法》对工人加班和加班时间的过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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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被认为是工伤,以前应该有案例。 劳动法已经有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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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为它已经下班了,所以不被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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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工伤,首先,如果你坚持21小时上班,这是每天回家的唯一途径。 这是认定工伤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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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因为劳累过度,途中不小心掉进了湖里,和工作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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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算是工伤,加班太老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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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工伤,过度劳累是掉进湖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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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作工伤,正在上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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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是工伤,国家规定一天不能超过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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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下班后怎么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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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不算数,因为过度劳累服用维生素 ABCDEFG wow = =。但是,最好查一下劳动法或问律师= =。给它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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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不懂,但去年好像有新条,可以查一下,就是:现在员工下班前上班前到岗前的安全第一,路上的一切都在工伤范围内,可以查一下。 哦,希望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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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应该被视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因为它是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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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证明事故的原因是工作造成的,你可以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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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在内,因为法人每天工作8小时,他工作2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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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在下山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被认为是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在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中受伤的,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皮肤闷热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2. 交通事故的处理步骤有哪些?
1、受理并举报案件。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举报后,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现场处理。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到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勘察现场,收集取证;
3.责任的确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4.审判和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驾驶执照、吊销驾驶执照处分;
5. 损害赔偿调解。 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按照事故责任的相应赔偿比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员准备并出具损害赔偿函;
6. 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失败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并出具调解结论书,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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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被认为是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劳动者遭受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内和在职工装扮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六)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与其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为工伤:(一)因工伤原因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4)患有职业病;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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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属于工伤。 工伤按月从劳动保险费支付给工伤抚恤金或工伤伤残津贴。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
1、受理举报:公安交管部门接到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的举报后,按照管辖范围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到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勘察现场,收集取证;
3、责任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因素,确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四、裁定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吊销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处分;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死亡和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员准备并出具赔偿调解函;
6、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失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终止调解并出具调解结论书,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受伤的;
2)在工作时间前或下班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时发生事故受伤的;
3)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有职业病;
5) 外出工作时因事故受伤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列车等非主要责任的事故中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