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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即对方违反“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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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列举了四类债权人权利和债权,人民法院不支持当事人针对这四类债权人权利的诉讼时效抗辩。 四类债权是: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债权; 对发行对象不明目标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券的本息债权; 基于投资关系要求缴纳出资的权利; 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债权主张。
2.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所需的时间。
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必须是新的,二是证据能够证明对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过期。 什么是新证据?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审程序新增证据,是指第一审终结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未获批准的证据; 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准许,并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收取。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这四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的发生,均视为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具有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 这四种情形是:一方当事人直接将权利主张文件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在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在未签字、盖章的情况下,能够证明该文件已以其他方式送达对方当事人; 一方当事人通过发送信函或数据电文主张其权利,而信函或数据电文到达或应送达另一方当事人的; 一方当事人为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另一方账户中扣除欠款本息的;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发布有影响力的公告,内容为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国家级或者省级主张权利的,有影响力,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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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抗辩程序如下:
一、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时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诉讼时效,即当事人可以对诉讼时效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所谓债权主张权,是指权利人根据债务关系要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权利。
2、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时,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证据必须是新的,二是证据能够证明对方的诉讼请求已经过期。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民事诉讼的抗辩应当在民事案件的诉讼阶段在案件一审时提出,无特殊原因的,由二审提出一审,丧失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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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所称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即对方违反“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即权利人在三年内未行使集体困难权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民法典》第188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权利保护请求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时效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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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即对方违反“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已经进入诉讼阶段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公民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限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攻击人、受害人、债务人。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予保护,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保护期限。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限自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届满的,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以诉讼时效为由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已届满为由进行抗辩; 债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退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
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子女抚养费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 此外,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有必要给予他们特殊保护。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