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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骂,亲爱的lz。
因为vivibear的博客,她会把帖子删掉,然后她会反过来骂你。 毕竟,我们不想激怒人们的笔。
我们现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世界知道薇薇熊对抄袭很疯狂。
此外,受害作者的数量已上升到200多篇和300多篇文章。
感谢您对反抄袭的支持,请理性反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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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太过分了,太伤人了,原来我很喜欢薇薇熊,现在我觉得他真的太过分了,而且,事情闹了这么久,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嗯,有反应,只是新浪博客的消息功能,很弱, 被关掉了,太多了!骂!! 值得!
当时看《追龙》的时候,就觉得奈尔没有花那段钱,好像很眼熟,没想到连明朝的那些东西都抄袭了,不得不说,真是太勇敢了!
那你就要有勇气做好挨骂的准备! 受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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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被像她这样的人剽窃了。
我自己也觉得不舒服。
我不知道她的书迷是怎么读的。
我没看过,也没兴趣看。
娄: 咱们一起发泄一下怒火吧。
咒骂是一样的。
是抄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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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博客骂大家是偷别人文章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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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骂,V神抄袭了200多位作者的文章还不承认,只是到处宣传这件事情,让V神更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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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熊还好,基本上都被FV占据了,别去熊窝了,你要个邀请码,就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也能说,就要被删了,他的博客是杀手级删除留言招数+5秒锁定留言,基本上去一点都没意义。薇薇看戏的状态,估计你发到哪里都能看到,但你肯定会装作没看,这种人,骂他就是浪费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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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还有。 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V-copy品牌。
这个产品一出来,大家都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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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以前很喜欢她的作品,但现在一想到她那么多作品都是抄袭的,我就觉得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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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冷静和冷静。
对我们生气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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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一直被他的书迷住了,真的很失望,还好被发现了,还真是一句话要应用,天网恢复了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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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去看看...回来跟你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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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他人作品称为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制止侵权、消除影响、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著作权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侵犯著作权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抄袭他人文章进行调查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10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1)出版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和在作品上签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被歪曲或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通过印刷、影印、拓片、录音、录像、翻录、复制、数字化等方式对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复制品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或赠与的形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
大多数抄袭者都是基于他们知道这个梗火的前提,他想红,而他没有本事,所以他会抄袭它,他的前提是什么,当然,桥轿车后来的改款是为了迎合观众,当然会受到很多影响, 而创始人一步步创造出来,她不知道会不会和观众见面,所以从头到尾都是按照自己的木渊方法写的,一个人开始的目的是什么,她会遵循这个目的。原创作者在读者知道的时候就开始创作,她一步步的创作,并不断完善自己创作的故事,是为了让读者逐渐理解和测试,她的发现需要时间,但如果测试几乎成功,准备慢慢传播,另一个人直接帮助和添加,以迎合人们喜欢修改的方式, 那么他的传播速度就不会那么慢了,因为故事已经过考验,连她自己都接受了,那么这个时候的她就是别人成就的剽窃者, 因为这方面的法则和道德还没有完善和觉醒,剽窃者心中的愧疚感也不会太重, 又或许这种氛围也盛行,群体的行为往往会削弱他们的责任感或者犯罪心理,所以往往开始创作的故事会迅速传播开来
福生和哑家是姐妹,再说了也是先出来的哑家,据说七条搜索记录抄袭了哑家。时隔多年补上,两位作者是朋友,玄色在微博上晒出了策展人的尾巴日记,说看到老板进入了漂浮生活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