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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你在婚前为儿子买了房子,并已付清了全部房款,房子的主人就是你儿子,而且一直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如果您的儿子在婚后自愿与妻子签订协议,除非同意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我也想纠正你,就算你婚后给儿子买了房子,也不能说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证明是你出资了,那还只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
你上面提到8年后就变成儿子和儿媳的共同财产是什么意思? 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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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换言之,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全额支付,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在八年后成为共同财产的要求是2000年前的,现在已经不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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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十二条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劳务工资、奖金、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享有处分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一方的财产; (4)单方专用日用品; (五)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
第1064条 夫妻双方因夫妻一方共同签字或共同意向声明而产生的债务,例如事后对老人的承认,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而产生的债务, 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产生的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和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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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我国夫妻财产协议的类型如下:
1.一般的共同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婚前和婚后的所有财产除特殊财产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2.有限共同财产制是指当事人协商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所有范围之外的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3.分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的财产和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归对方所有,各自行使使用权、管理权、受益权和处分权的夫妻财产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 一男一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分居或共同所有,或部分单独归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完全适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就婚后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夫妻对外欠债的对方知晓的,应当清偿夫妻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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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拥有意味着什么? 答案C的描述意味着这10万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夫妻一方的债务必须用共同财产来偿还。 c 正确。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 c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规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分别或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单独和部分共同所有。 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夫妻对外欠债为第三者所知的,应当用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清偿债务。
甲欠丙钱,丙可以要求甲和乙还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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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提是我自己赚了钱”:
1) 你是婚后赚的还是婚前赚的?第。
1.如果你在婚前赚到,它将永远属于你。 第。
2、婚后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权分割一半。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配偶一方所有”。
2.“我和我丈夫的财产如何计算? ”:
1)你们结婚后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财产的继承或赠与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的财产仍归双方所有,即“一方婚前财产”,以及一方人身伤害的赔偿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仅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日用品, 等,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一条。
3.“我赚的钱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请回到第一点,想想你是婚前还是婚后赚到钱,再参考第二点。 答案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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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想法都不一样,但从我的角度来看,我觉得应该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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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存入您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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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钱,就伤害了人们的感情。 如果你想过上好日子,你不需要那么清楚。 如果你不愿意把它放在他的账户里,你可以找个理由用这笔钱,你只需要过来就行了。
据我所知,在夫妻之间没有明确规定谁赚谁的,婚后夫妻的收入被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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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它,谁就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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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的范围,即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项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
(四)以继承、赠与方式取得的财产,是指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和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在继承收入的情况下,它指的是财产权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在婚姻关系终止前并不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和破产和解赔偿金。
(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夫妻共同承担的婚姻关系部分,如复员津贴、支付给士兵名下的自营职业津贴。
第18条规定了应属于配偶一方财产的财产范围。 也就是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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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法律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房产所产生的债务已转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夫妻双方为家庭共同生活而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欠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欠的债务,经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夫妻共同承担的; (四)夫妻一方或者夫妻双方因医疗和有法定义务的人的治疗而欠下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而产生的债务; (六)负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配偶一方或者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八)为支付合法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九)夫妻双方约定的连带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对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自己名义产生的债务主张权利的, 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已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可以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债务不用于共同生活的需要,您没有义务偿还。
宗恒法律网 贵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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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丈夫隐瞒了一方,这是男人的个人债务,女人没有义务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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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第三方是否知道,如果知道,你必须有证据。 你们俩的情况都不能用来对付真正的第三人; 他可以要求你还钱。 但是,您也可以通过双方协议解决离婚中的财产协议,您可以在协议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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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已经分居了 10 年,但这个证明很重要,经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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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分居,应当有相应证据证明。
2、在有证据证明夫妻分居的前提下,一方单独借款,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该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3、夫妻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所谓的借款人出庭说明借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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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关于离婚程序:谈判和起诉。
2.关于财产:《婚姻法》第41条 离婚时,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原有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财产为对方所有,应当由双方协议偿还;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您提起诉讼,您最好提供证据证明你们已经分居超过 10 年,每处房产都归对方所有,并且贷款没有用于您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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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举出证据证明该期间是夫妻分居期间,财务和经济不相互联系,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贷款是丈夫的个人债务。
只要女方能证明以上几点,女方的私款就不会用于还款。 但是,这部分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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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表明该财产是共同财产,您姐姐可以分得一份。
宗衡法律网律师韩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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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当年再次支付购房价款时,姐姐的父母是否有转让凭证。 因为房子是典型的房地产,根据地契是登记人所有的,现在房子的主人是你姐夫的父亲。 不过,根据房东的说法,这栋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是凌姐和玲姐夫,如果玲姐的父母在出资时持有转让凭证,或者能证明这栋房子的实际出资人是姐姐,那么就有机会分割房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益; (四)继承、赠与取得的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共同拥有的财产。
再婚夫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应根据是否有财产协议来分析:一是存在婚前财产协议的,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处置其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没有婚前财产约定,但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财产归谁所有。 >>>More
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这一点。
1.礼物。 你可以让你的父亲和你一起做礼物。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是你父亲的财产,就可以捐赠给你,也可以在公证处办理。 你可以去公证处,他们会告诉你详细的程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