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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指导。 意见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实施的指导、意见、建议、解释、提醒、警告等软性管理意见。
1.它具有非强制性、示范性、适用性广、软性灵活、方法多样、选择接受性、沟通协调性等诸多特点和方法,与行政合同相似。
行政奖励、行政补贴等非强制性手段构成了灵活的管理行为体系,在经济社会管理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
2.行政执法中的行政指导意见不是地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主观提出的,而是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并结合实际需要通过的。
3.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特别是在我国深化改革和社会变革的当下,矛盾和利益冲突层出不穷,对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行政指导是软执法的典型例子。
该方法是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的产物,有助于调解人民内部矛盾,能够满足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但毕竟是新事物,需要在实践中加以改进、完善、总结和完善。 同时,试图用行政指导并不是要完全取代僵化的执法手段,行政指导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是一样的。
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等刚性方法)要在行政执法中发挥作用,行政执法实践既不能因为行政指导的实施而忽视行政指导,也不能因为行政指导的实施而放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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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一种企业作业指导书,具有统一的单据编号、批号(号)号、管理部门名称等。
内容包括行政操作的操作流程、所有权责任等。 (但是,企业性质不同,工作规划不同,内容不同)。
起到工艺引导的作用,同时具有技术保存和参考改进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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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指导是否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是标准。
根据行政指导是否有具体的法律依据,可以分为有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和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 前者是指存在法律、法规、规章等,后者是指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 对于有特定法律依据的行政指导,可以直接采用建议。
希望和建议等行政指导; 没有具体法律依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根据行政组织法的一般授权,依照法律精神或者原则实施行政指导。
虽然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指导大多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指导可以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任意指挥。 行政指导仍应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法律授权,以及有关法律精神或国家政策进行。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指导行为时,必须遵循行政指导的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指导的合理性原则。
2.标准是行政指导对象是否具体。
根据行政指导对象是否具体,可分为抽象行政指导和具体行政指导。 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提供的行政指导。 例如,《九十年代产业政策纲要》。
后者是指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业、地区和行政相对方提供的行政指导。 例如,为企业提出整改建议。
3、根据行政指导职能的不同,可分为规范行政指导、调整行政指导、晋升行政指导。
规范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维护和促进公共利益,预防、规范、约束妨害社会秩序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采取的行政指导。 如果被命令在限期内处理。
可调式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利益冲突,谈判失败时,为达成妥协而进行调解的行政指导。
便利性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为保护和帮助行政相对人的利益而提供的行政指导,又称行政指导。 促进性行政指导通常伴随着赠款、激励或融资等好处。 例如提供建议,提供信息和技术。
行政指导建议可以根据上述类别和具体情况提出。
“行政垄断”是中国独有的概念。 “行政垄断”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一位经济学家在讨论社会经济现象时,开申伯使用了“行政垄断”的概念。 一些法界学者认为,我国的社会经济现象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经济垄断,因此借用行政垄断的概念,将行业壁垒、区域壁垒、限制性或强制易、排他易视为行政垄断。 >>>More
这四本书分别指“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 《五经》是指《诗经》《礼经》《礼经》《易经》《春秋经》,简称《诗书》《礼》《春秋》,其实应该有六部经典,还有一部土豆帆《乐经》,统称为《诗经》, 书、礼、乐、易、春秋“,但后来在秦末战死,只剩下五经。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