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订立时约定到异地工作的,用人单位后来要求到异地工作的,可以以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的;
-
如果您自愿辞职,则没有遣散费。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和医疗案件的社保,因为诉讼时效只有1年,诉讼时效不受法律支持。
-
这样,如果你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看上面规定的事项,如果说明工作岗位是什么,工作地点是什么,那么这里就指定了你的工作地点。 如果后来也写到,如果公司的情况可以改变员工的工作地点,那么你就要遵守公司的规定,当然双方可以协商。
如果你不签合同,你就不能换,你可以要求公司签合同,付给你入职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
从合同来看,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工作地点是合同的前提条件。 公司工作地点的改变需要实施共识原则。 换言之,如果您不同意,公司没有办法执行原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的。
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岗位调整)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并征得劳动者同意后方可变更; 不能就修改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你不同意异地工作,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你的工作年限向你支付遣散费(《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如果用人单位不付款,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局投诉或申请仲裁,以保护自己的权利。
-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补充社保,因为诉讼时效只有1年,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支持。
-
我真的不明白你的意思,如果你之前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是不是表明工作地点是A地,现在公司要你在B地工作,你可以拒绝。
-
谈判不是劳动仲裁,那么就没有诉讼。
如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可视为无限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在你受雇第二个月开始至第十二个月结束的11个月期间支付你两倍的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要求单位补足,不能补的可以要求赔偿。 如果您的辞职是由于您自己的原因,最主要的是上述补偿。 >>>More
《劳动法》没有规定,居住在异地的职工应当给予交通、船舶费用补贴,是否提供补贴是用人单位的自主权。 但是,如果员工符合享受回籍假的条件,他或她可以享受回籍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