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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构成。 即犯罪的主观和客观方面。
例如,罪犯对承认错误的态度,他是否疏忽,犯罪时的年龄,犯罪的手段和情节是否残忍,影响是否恶劣等等。
然后,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罪犯定罪判刑。
可以归纳为:刑罚与犯罪相适应,刑罚与犯罪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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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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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的证据 法官拥有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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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采取适当方式方法,依法向社会公布案由、被告姓名、审理时间、地点。
1.可以带动合议、抗辩、回避等各种制度的实施。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有了培照,可以拉近法院与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者的责任感,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4、可以充分发挥试验的教育作用。
1. 法院的公开宣判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1.缺乏实质性披露,公开审判只是形式。 公开审判要求法院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判活动,即案件中证据的使用、事实的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判断都应当在公开的法庭上进行。 在司法实践中,公开审判形式化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
2.先确定,再审查。 虽然随着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法官“万事俱备”的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人民法院在诉讼中行使职权还是过于积极主动。 法官在开庭前对诉讼介入过多,通过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实际上案件的实质审理已经开始,裁判意见已经形成,公开审理只是一种形式;
3.审判与中明判决分开。 也就是说,案件的审判没有裁决。 审判委员会是法院的最高权力机构,绝大多数案件只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才能作出决定,案件必须由合议庭执行。
一般来说,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离婚案件也是如此。 换言之,如果离婚案件中不允许双方当事人出庭,就很难查明相关事实。 为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视为自动撤回离婚诉讼; 如果被告不出庭,是否可以视为同意离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