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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们的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应当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该法中的“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的继子女。
该法中的“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受扶养的继父母。
本法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死者的;
(二)以争夺遗产为目的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或者虐待被害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变造、毁坏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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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
宗恒法律网-北京市李建成律师事务所-李建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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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代位继承。
1、代位求偿继承纠纷如何处理?
代位继承纠纷,可以由继承人协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由被继承人血亲的直系后代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代位继承。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8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后代应当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获得的遗产份额。
2、合法继承权是否可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先于子女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后代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七条 继承依次为: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二阶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一等继承人的,由二等继承人继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受扶养继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词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收养兄弟姐妹和有受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应当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获得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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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找到法定继承人,二年内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失踪。 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赡养协议,且继承人在场的,应当按照遗嘱或者协议办理。 无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死者生前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0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失踪。
第1123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160条.
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集体所有制组织归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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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找到法定继承人,二年内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失踪。 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赡养协议,且继承人在场的,按照遗嘱或者约定办理。 无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集体所有制组织归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员。 第一百一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依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赡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百一十六条 非继承和遗赠他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共福利;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则该集体所有制组织归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参与继承,但依法有第一和第二之分,但分两阶。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