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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离婚,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一方有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凭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 无需在签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纠纷,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1、双方在同一辖区内有户籍,并居住在户籍所在地。 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基层法院立案。
2、双方在同一辖区拥有相同的户籍,一方在国外居住1年以上。 居住在境外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向对方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 居住在户籍地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另一方惯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3、双方当事人在同一辖区有户籍,均曾在其他地方居住且在外地居住满一年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向另一方惯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没有惯常住所的,向当事人惯常住所地法院立案。
4、如果双方户籍不相同,且居住在一方户籍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向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双方不在同一管辖范围内,且各自居住在户籍所在地,乙方则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
6、双方未在同一辖区登记,一方离开户籍地一年以上的,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提起诉讼; 诉讼由另一方当事人在离开居住地的当事人的惯常居住地提起。
7、双方不在同一管辖范围内,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向对方惯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的; 没有惯常住所的,应当向发起方惯常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发起方没有惯常居住地,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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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处理,但其他地方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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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由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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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否。
1. 协议离婚只能在一方有永久居所的民政局办理。
2.在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1078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置等事项达成共识的,应当登记并签发离婚证。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080条.
离婚登记完成,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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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申请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向一方有常住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即使委托律师,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夫妻双方应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夫妻一方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自愿与中国大陆外国人离婚,或者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或者中国大陆华侨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有永久户籍的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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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有永久户口的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因此,离婚登记只能在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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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1.民政局。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已签署离婚协议,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女方各一份,民政部门各一份)到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 法庭诉讼。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只有这样,可以写好起诉书,带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和结婚证,带上1000元的诉讼费(不能带回去),不超过20万元的财产300元,超过20万元将按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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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可以在**办理吗?
一旦伤势稳定,您可以申请残疾评估。 一般来说,当你来羡慕神山时,你可以在三个月到半年之间发布残疾评估。 这取决于损伤的程度,如果功能恢复,时间会延迟; 如果损坏太严重而无法恢复,可以在三个月后进行评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