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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完善的公司病假管理制度。
第一:请假程序。
1)休假原则。
1、企业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注明,员工一旦使用虚假证明(包括伪造、伪造、篡改或变造病假证明),将被视为违反规章制度,按旷工处理;
2、未经批准请病假或者未按照企业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旷工;
3、因违反治安规定或自杀、自残等原因需要停工的,不视为病假,按事假处理。
2)请假所需材料。
企业可索取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诊断证明及请假建议书、门诊病历、医疗收据、**证明、出院记录等证明原件;
iii) 批准病假的权力。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为不同的天数和不同的岗位制定不同的审批和审批权限,当然,所有员工都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备案;
4) 请假的时间。
慢性病应提前一个工作日报审批主管部门,急性病、突发疾病允许当日请假,相关证明文件应在治疗后三天内提交。
5)疾病审查程序。
企业可以规定,必要时,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到企业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疾病复查。
第二: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有些企业比较人性化,在设定病假工资时不遵循国家最低标准,所以工资比例可以根据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设定,基本工资不受影响,补贴可以按日扣除。
2)为避免员工请病假,病假工资可以递减设定,如第一个月80%,第二个月75%,以此类推,直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已完成治疗的员工,如果因身体疾病出勤率低于 80%,则可能被视为无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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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看《员工手册》,模板里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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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病假规定如下:员工请病假的,有住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的,领取的月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1、实际工作经验不足10年的,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3个月,5年以上的6个月。
2、实际工作经验在10年以上的,在单位工作5年以下为6个月,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为9个月,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 工作15年以上20年的人为18个月,工作20年以上的人为24个月。
3个月的医疗期限,按6个月以内累计病假时间、12个月以内累计病假时间6个月、15个月以内累计病假时间9个月、18个月以内12个月累计病假时间、24个月以内18个月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以及 30 个月内的累计病假时间为 24 个月为 24 个月。
职工生病、已满医疗期满或者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复工,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考核后发现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退休、辞职或者一次性处理。
《企业职工病假、非工伤医疗救治期限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或者被医生、医疗机构发现患有难以实现的疾病,在就医期间终止就医,不能从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参照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其工作能力进行鉴定。被认定为1级至4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辞约手续,享受退休、退休待遇; 被评定为5级至10级的,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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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业员工生病、受伤,需要暂时停工到医院验收的,企业应当根据员工在单位实际工作年限和员工参加工作的时间,综合计算病假期限。 休病假六个月的雇员,病假期间的工资按雇员的连续服务年限计算。
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员工,病假期间按正常出勤率的70%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病或者非工伤医疗期限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放几天,按照实际年数给予三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本单位工作年限和年限:(1)实际工作经验不足10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不足5年的,为3个月;六个月,超过五年。
2)实际工作经验在10年以上的,单位工作经验不足5年,6个月为实际工作经验;5至10岁为9个月; 12个月,10至15年; 18个月,15至20年; 24个月,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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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的病假制度如下:(1)因病或受伤、住院、病假不能工作的员工均为病假,每人每年可休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其余工伤除外。 2) 病假的批准和程序:
请病假者需按照请假批准机关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报批,事后将镇上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推荐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报送人力资源部有效。 员工患有急性疾病,需要到医院紧急治疗的,应当在《休假表》中连同诊断证明、住院手续等凭证填写批准,经批准的凭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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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问题分析如下: 国家对病假的规定如下: 第四条 职工在医疗期间因病停工不满6个月的,其病假工资按下列方法计算支付:
(一)连续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的70%支付;(二)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应支付提前员工工资的80%; (三)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按工资的90%支付; (四)连续工作满30年以上的,按工资的95%支付。 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可增加5%。 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企业职代会、职代会审议批准,可以适当降低。
下调比例一般不超过各职等标准的5%。 特殊情况下超过5%的,报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企业职工病假、非工伤医疗救治期限规定》。
第3条. 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工伤需要停工就医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和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以上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经验不足10年的,在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3个月;
六个月,超过五年。
《企业职工病假、非工伤医疗救治期限规定》。
第4条. 医疗期间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九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假时间计算。
法理分析:仓库管理制度是指对仓库各环节的运作过程、操作要求、注重细节、6S管理、奖惩规定、其他管理要求等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给出工作方向和目标、工作方法和措施; 在广泛的范围内,它由一系列其他流程文件和管理规定组成,如《仓库安全操作规程》、《仓库日常操作管理流程》、《仓库文件和账务处理流程》、《仓库库存管理流程》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