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父母离婚了,而不与孩子同住的父母不行使探视权,我该怎么办?

发布于 育儿 2024-05-19
8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我想这个可以先和孩子的父亲沟通讨论,让他知道:作为父母,孩子再也感受不到一个完整家庭的温暖,不能再让孩子失去正常的父爱,希望孩子的父亲能够理解,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深深的伤疤, 等他以后老了就后悔了。

  2. 匿名用户2024-01-27

    这是人民的权利,放弃是自愿的,没有违法行为。 但有一点太过追求,让自己永远不快乐,既然分开了,就要过自己的生活,包容别人就是放过自己!

  3. 匿名用户2024-01-26

    我觉得孩子有权利请爸爸来看他,如果孩子想念爸爸,他可以请女人带他去,如果这样孩子的父亲不看孩子,我觉得没有必要考虑这样的爸爸, 孩子有权起诉这样的父亲。

  4. 匿名用户2024-01-25

    这不应该被强迫。 应该进行谈判。 此外,强迫精神上的抚慰是没有意义的。

  5. 匿名用户2024-01-24

    我不这么认为。 探视权只是为了保护父母探视子女的权利,并不强制探视。 如果不支付赡养费,您可以起诉。

    如果只是孩子思念父亲,那就让孩子直接和父亲说话,父亲不会推卸责任。

    这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 这是对非监护方探视孩子的一种保护。

  6. 匿名用户2024-01-23

    探视是另一方的权利,而不是另一方的义务,非子女的义务是支付子女抚养费。

  7. 匿名用户2024-01-22

    法律分析:如果离婚后不允许一方探望孩子,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视权。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父母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变更监护权。 离婚依法执行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母探望子女,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 中止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视。

  8. 匿名用户2024-01-21

    法律分析:如果与子女同住的一方离婚,不准探望子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共识。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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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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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个回答2024-05-19

再婚的父母回到孩子身边寻求抚养费,父母仍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More

11个回答2024-05-19

孩子可以随心所欲地追随任何人。

9个回答2024-05-19

不。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 >>>More

20个回答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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