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说明著作权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 5

发布于 社会 2024-05-10
5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但也有这部分的作者,她不出售作品的版权,而是将作品授权给电视剧制片人。 这通常被称为版权许可。

    版权许可的定义是什么?

    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行使著作权。所谓的“某些条件”除了使用权使用费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理范围的限制。

    版权许可的特点是什么?

    1.使用著作权的许可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

    2.著作权仍全部归著作权人所有,不会造成任何权利瑕疵。 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合同规定的约束。 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约定协议以外的权利,同时只能在约定的境内和约定的期限内以约定的方式行使著作权。

    3.被许可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给他人,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在同一地域、同一期限内以完全相同的方式使用相同的权利,但被许可人享有的修改是具有从属权的排他性许可的除外。

    4、被许可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第三方侵犯其自身权益的诉讼,因为被许可人不是著作权主体,除非著作权人授予了专有使用权。

    温馨提示: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一定条件下,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行使其著作权,且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但一扎比在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时必须慎重。

  2. 匿名用户2024-01-27

    法律分析:许可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剩余人手中使用的权利类型; (2)使用权是专有权或非专有使用权; (三)准许使用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四)薪酬标准和方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与作品著作权人签订许可合同,但本法规定未经许可可以使用的除外。 许可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许可的权利类型;

    (2)使用权是专有权或非专有使用权;

    (三)准许使用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四)薪酬标准和方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3. 匿名用户2024-01-26

    总结。 (四)薪酬标准和方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软件著作权许可,简称软件著作权合同,是指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的合同。

    允许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合同。 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许可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允许的权利。 允许他人独占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四)薪酬标准和方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软件著作权许可,简称软件著作权合同,是指软件作者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表达权的合同。 允许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合同。

    被许可人不得行使许可合同中软件著作权人未明确允许的权利。 如果软件的版权独家许可给他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允许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与该链条订立书面合同。 如无书面合同或合同中未明文约定为排他性许可的,则淮淮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视为非排他性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法第十条第一款(五万亿符号)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作品名称; (二)转让权利的种类和地域范围; (三)金穗厂转让价;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宴会租赁。

  4. 匿名用户2024-01-25

    著作权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主要内容:1. 使用许可的权利类型。

    2.使用权是排他性使用权或非排他性使用权。

    3. 许可证的地理范围和期限。

    4、薪酬标准和方法。

    著作权许可合同的特点:1.在不改变著作权归属的前提下,被许可人取得使用权,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被许可人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地域范围和时限使用作品,不得将取得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除外。

    3.在著作权许可中,非排他性使用权的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因为该权利被侵犯了。

    4.未经授权使用著作权人的著作权,或仅使用著作权而未注明作者,构成侵权。

  5. 匿名用户2024-01-24

    1.被许可的权利类型,即作品的许可方式。

    著作权许可合同必须明确说明著作权人授权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 例如,如果您授权翻译人员,则应指定您有权使用翻译的语言类型。 它可以以一种或多种方式使用,但一定要得到明确的同意。

    2.使用权是专有权或非排他性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一种排他性、排他性权利,即著作权人将许可的著作权授权给被许可人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上述权利既不能再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也不能自己使用。 非排他性使用权是指在著作权人将一项或多项著作权许可给他人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将相同的权利再许可给第三方。 排他性使用权和非排他性使用权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著作权法要求被许可人在与著作权人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被许可使用的性质,以保护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许可的性质,法律通常只能认为被许可人获得了非排他性使用权。

    1、薪酬标准和方法。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使用作品的报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著作权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报酬标准支付报酬。 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报酬标准支付报酬。 如果作品被转载,作者仍按约定的比例和方式获得报酬。

    付款方式是具体的付款方式,例如,是现金还是支票支付; 是用人民币支付,还是支付某种可以兑换的国际硬通货。 如果有具体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允许使用的地理范围和持续时间。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是指被许可的著作权的地域效力。 通常表现为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或**权的范围,以及翻译权的范围。 许可期限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的有效期,即作品的使用年限。

    这些内容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修订后,对此类合同的有效期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可以认为许可合同的有效期应由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但有效期不得超过著作权人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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