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更改孩子的名字 离婚后更改孩子的名字

发布于 社会 2024-05-05
8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根据《户籍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更改姓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匿名用户2024-01-27

    一、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认定,十周岁以上的父母之间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与父亲同居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在更改儿童姓名时,应考虑更改儿童姓名的行为是否有利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2、此外,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中,父母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许可擅自单方面更改子女姓名也是不恰当的,如果另一方提出异议,应恢复该子女的原名。

  3. 匿名用户2024-01-26

    可以更改姓名,但通常应咨询前夫。

    但是,如果儿童已达到成年年龄,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更改姓名,而无需他人同意。

  4. 匿名用户2024-01-25

    法律分析:离婚后要改变孩子的名字,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你需要与孩子的亲生父亲协商,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

    如果孩子超过10周岁,也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但如果孩子超过18周岁,则需要得到孩子的同意; 其次,您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口簿、离婚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派出所。 户籍机关在更改孩子的姓氏和姓名之前,必须签署双方的协议。 否则,一方无权变更子女的姓氏和姓名,户籍机关将不办理手续。

    一方不同意,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机关承担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起诉变更姓名的一方和户籍办理机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条 腊乡 十五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随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父姓、母姓外,还可以选择姓氏: (一)其他直系长辈直系亲属的姓氏; (二)选择由作为赡养人的法人以外的人供养的人的姓氏; (三)有其他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正当理由的。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于其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习俗。

  5. 匿名用户2024-01-24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变更问题的批复》([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离婚双方未协商或者协商协议,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一方当事人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原名。 因此,如果孩子离婚后改姓,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单独更改,即使更改,对方也有权起诉更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书,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向,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意见。

    第一百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关系确实破裂,调解失败,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不成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反复教养的不良习惯,没有改掉;

    4)因情感不和而分居;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当事人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 匿名用户2024-01-23

    离婚后,女方需要征得双方同意,方可更改孩子的名字。 申请更名的申请人需先准备必要的材料; 申请人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户籍机关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应当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条例》第18条。

    公民姓名变更,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更改姓名时,本昌拉鲁人应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7. 匿名用户2024-01-22

    离婚后改变孩子超模判断的过程: 1、与对方协商改姓事宜,征求对方意见; 2、对方同意变更姓氏的,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户籍机关应当更改户口簿上儿童的姓名。

    如果对方不同意变更,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根据《户籍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年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户籍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姓名的变更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应当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8. 匿名用户2024-01-21

    1.离婚后如何更改孩子的名字。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学生是学生,应提供学校同意更改姓名的证明)。

    2)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双方必须共同协商并提交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户口、离婚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子女前父母一方下落不明的,父亲或者母亲应当出具保证书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另一方失踪。 一方当事人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变更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姓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共识的,由公安机关恢复。

    三、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在另一方再婚后要求更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形:

    1、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计**的未成年人,应当自主决定改名; 如果父亲和继母,或母亲或继父要求更改姓名,必须征得他们的同意。

    父亲、继母(母亲和继父)要求更改未满10周岁的人的姓名的,应当征得该人的同意。

    3.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姓名变更,由父亲或继母(母亲和继父)协商决定。

    年满年龄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持正当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有关证明,向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姓氏变更问题的批复》(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离婚双方未协商或者协商一致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子女改姓请求; 一方当事人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要求更改子女姓名的,另一方要求恢复子女原名,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应当恢复原名。 建议离婚夫妇通过谈判解决更改子女姓名的问题,最好是达成协议。 如果孩子是成年人,您可以自己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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