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总是需要携带户口簿。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按照初步审查、受理、审查、登记(签发)等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明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核对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双方离婚意愿及离婚协议内容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当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并在宣誓人面前签字;
6)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官是宣誓官。 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书副本,一份提交婚姻登记处存档;
(七)婚姻登记员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文件、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
8)签发离婚证。离婚证的签发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与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收到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以及应履行的义务;
3、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当事人签字或按手印”一栏见证当事人本人签字; 当事人不识字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状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明无效”。 婚姻登记处”。 被取消的结婚证将退还给双方。
5、向离婚双方出具离婚证,并向双方宣布已取得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
大概是从1986年的第三份《婚姻登记办法》开始的。
《婚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生效。
第十一条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自愿离婚)的,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1980年,《婚姻登记办法》第二部分没有明确提出户口簿: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财产问题妥善处理的,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986年《婚姻登记办法》第三部分要求持有户口簿:第七条 一男一女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费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有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情况属实的,应当核准登记,签发离婚证,并撤销结婚证。
-
离婚一般需要携带户口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已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1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离婚登记: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
3)婚姻登记不是在中国大陆进行的。
-
你好[离婚程序]。
1、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应当自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文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
5、双方近期两张一寸裸头照;
6.离婚协议。 协议应当明确双方离婚意向,并载明在子女抚养费和教育、对有困难的配偶一方的经济援助、财产、债务等方面作出适当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出具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并立即解除。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因此,是否可以在没有户口簿的情况下离婚,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是约定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事宜的时候,那么没有户口簿是做不到的,因为要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离婚协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