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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的拍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
一种是以中国大陆为代表的这种方式,中国大陆拍摄电视剧,先把剧本写好,写完整,审核通过后再开始拍摄,开始拍摄不一定按照循序渐进的拍摄方法,往往根据外部条件来选择拍摄。 例如,如果是夏天,先拍摄夏天的场景,等到冬天再拍摄冬天。 例如,现在下雨了,趁着这个机会拍摄一个关于下雨的场景。
这样做的好处是节省了成本。 这必须作为一个前提来做,剧本已经定稿。
另一种拍摄方式是以韩国为代表。 就他们而言,他们从几集剧本开始拍摄,然后根据收视率编写未来的剧本。 所以这种方式只能按照剧本的顺序来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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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电视剧是用摄像机拍摄的,摄像机是用电影拍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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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设备的升级和完善,用相机拍电视剧已经不是问题了!
在早期的电视剧中,由于成本问题和技术的原因,大部分都是用摄像机拍摄的,可以通过画面的清晰度和分辨率来判断,可以稍微了解一下!
在制作电影时,我曾经在电视上使用胶片和盒式磁带! 这是一件很早的事情。 现在都是数码的,甚至连摄像机都可以拍出类似相机的照片!
对于大导演和大制作来说,非常棒的相机仍然存在。 仅用于大型制作,例如 3D。 拍电视是综合性的行为,拍戏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用什么样的机器,就看投入多少钱了!
如今,可以使用具有良好成像的机器进行廉价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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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电视剧是用摄像机拍摄的,摄像机是用电影拍摄的。
让我们看看其他人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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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摄影和录像设备。
胶片:35mm胶片相机或数码相机,如Elsa或REDONE。
匹配的镜头。 匹配的滤色器。
2.照明设备。
1K、2K、4K高色温灯,例如Arley。
黑旗,白旗,米波罗。
3.运动组合射击器材。
电梯,小径来了。
轨道。 12米大摇晃。
大概这些,关于摄影和视频设备的信息,你可以参考我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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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电影制作许可证(单片)》资质认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宣传部、广电总局、新闻总局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电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半发2001年第17号), 现就《电影制作许可证(单片)》资质认证制度的取得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1、中国(不含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省)所有地(市)级以上电影单位、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以及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登记从事电影制作业务的各类文化影视法人(不含外资独资企业)(不包括中外合作电影制作企业),可向广电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电影制作许可证(单片)》(以下简称《单片许可证》)。
2、所有申请“单件证书”的单位必须坚持"两个用于"方向和"双百"政策,严格执行《电影管理条例》和国家各项电影法规。
3、申请《单片证明》的单位,须向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下列材料:
1、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单位资金证明及电影制作经费数额;
3.拟拍摄的电影文学剧本十份。
四、广电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在30日内对电影文学剧本和单位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资质认定决定。 评审合格的,颁发影片《单片证书》; 审查不合格或者电影文学剧本需要修改的,应当说明理由或者提出修改剧本的意见。
5、申请单位申请的电影,在取得《单片证》后,只能按照批准的剧本进行拍摄。
6、取得《单片证》的单位享有该片的一次性制作权,可单独制作,也可以与其他制作单位联合制作。
7、取得《单片证》的单位,可以与最多两个电影制作单位(含文化影视单位)联合制作,各自投资不得低于电影总成本的三分之一,方可联合签署制作单位和制片方; 合拍电影的,单位组合不得超过三家,每家单位的投资不得低于电影总成本的三分之一,但合作单位不得限于电影制作单位或文化影视单位。
8.《单片证》实行单片一报制度,即每部影片必须按照本办法的审查程序重新申报。
9、取得《单片许可证》后,其制作单位可凭广电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登记地工商部门加持电影制作业务。
第十、本规则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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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一部电视剧需要剧本、演员、钱和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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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还有好的剧本和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