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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污染预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GA 587,2005年。 是公安部、消防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即总中央控制室应急程序七条的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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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 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建筑物污染预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GA 587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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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情况:
1、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装置的建筑物应当配备消防控制室。
2、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烟(排气)设施的建筑物应配备消防控制室。
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判断原则:
1、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疏散门应直接向室外或安全出口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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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 版)。
与建筑物相连的消防控制室。
灭火设备房、消防泵房、通风空调机房、变电站、配电室。
以此类推,耐火限值不应低于防火隔墙和楼板,以将其与其他部分隔开。
安装在D、E车间的通风机房,应采用耐火隔墙和耐火限值不低于D、E级车间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通风、空调房和变电站、配电室的门应为A级防火门,消防控制室等设备房的门应为B级防火门。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消防控制室。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设置具有火灾联动功能的消防控制室。
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应当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
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消防专用配电盘、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力监视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安装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控制室的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够显示安装在本规范附录A规定的建筑物内的所有消防系统。
以及本规范附录B规定的相关设备动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口,并应具有将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规定的相关信息传送到远程监控系统的功能。
消防控制室应配备外线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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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消防室的单位应当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3人,并持证工作。
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其职责,制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作业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行消防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2、确保消防检查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火灾隐患整治、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投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将安全费用的适当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3、按照有关标准装备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每年至少对建筑物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有效。 如有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2人,并须取得工作资格证。
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防火防烟隔板和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人多聚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消防救援的障碍物。 确保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加强消防器材和灭火剂储备,与公安消防队建立联合后勤联动机制,提高初灾救灾能力。
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
1、单独设置的消防控制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II.级;
3、不宜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的房间附近等可能影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的房间;
4、疏散门应直接向室外或安全出口开;
5、消防控制室内的设备组成及其对建筑物消防设施的控制显示功能以及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相关信息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的规定;
6、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壁应设置防火阀;
7、消防控制室内不得有其他与房间无关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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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c、e
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1)应在靠近外墙的地下一层或地下一层; (2)耐火限值不得低于防火隔墙,不燃楼板应与其他部位分开,疏散门应直接与室外或安全出口连接; (3)不宜安装在液尘、电磁场干扰较强的房间附近等可能影响消防、埋地设备正常工作室的物体附近; (4)严禁通过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线、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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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d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隐兄弟室内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面板前方的作业距离不应小于单排布置时;排成两排时,不应小于2m。
2 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侧,设备面板到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板后方的维护距离不应小于1m。 4、设备面板长度大于4m时,棚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在与建筑物其他弱电系统共用的消防控制室中,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设备与其链条承载设备之间应有明确的分离。 d 错误。
总结。 1):消防设施、月度工作、室内消火栓,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运行记录中;(4)、每月由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修单位组织消防设备维修管理制度1次,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检查 >>>More
必需,根据。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包括室内外装饰、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项目的消防监督管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