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去世后户口问题怎么处理 急!忘记好心人的帮助

发布于 社会 2024-05-17
11个回答
  1. 匿名用户2024-01-28

    这所房子应该是公屋,公屋不能写遗嘱或继承。 因为你只有使用权,你没有产权,产权属于国家。 所以上面的一些是错误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上海有住房租赁规定。

    公屋承租人身故后,承租人的变更不受遗嘱约束,应当按照《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的规定执行。 换言之,户主由在出租房屋内拥有本市常住居住权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当在能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指定出租人。

    如果您仍然不明白,请随时咨询我们的律师事务所。

    依据: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

    第四十一条 租赁当事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者依法变更或者终止的,租赁关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出租人依法死亡或者终止的,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2)如果住宅的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屋承租人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人在承租人所在地的城市有永久居住地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如果共同居住人在出租房屋中没有永久居住地或者生前没有共同居住地,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去世前在该市有永久居住地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非住宅住房承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租赁合同应当依法变更或者终止。

    4)租赁双方依法分立或者合并的,变更后的双方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有前款第(二)项规定能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由协商确定。 协议达成的,出租人应当变更承租人; 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在能够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原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2. 匿名用户2024-01-27

    根据继承法,我的祖母已经98岁了,几十年来一直由我母亲独自照顾,其他孩子都没有履行过她的赡养义务。 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继承大部分或全部财产。 奶奶清醒后,让她的五个孩子留言,让他们签字同意把房子让给妈妈,只有三儿子不同意签字,戏字还在(字条可以看作是证据)所谓遗嘱,是指在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立遗嘱人的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个人处分根据法律在生之年,以及立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具有以下特征:

    1、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立遗嘱人单方面表达遗嘱而能够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不具有遗嘱行为能力,不能立遗嘱。

    3. 遗嘱的设立不能进行**。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意图的真实表达,应由立遗嘱人自己制定,而不是由他人制定。 在书面遗嘱的情况下,遗嘱还必须由该人本人签署,并且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4. 遗嘱是必不可少的法律行为。 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只有在立遗嘱人有生命或其他紧急情况的情况下,才能以口头形式,并且需要两名以上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可以书面形式或记录形式立遗嘱, 因此,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5. 遗嘱是指立遗嘱人死亡时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死后通过生前遗嘱对立遗嘱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可以在立遗嘱人生前变更或撤销,因此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条件才能生效。

    对于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人来说,在起诉案件中起诉是有利的。 其他:可以去中国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一般是免费的。 或者你自己去找人民调解员。

  3. 匿名用户2024-01-26

    从你说的,从律师的角度来看,如果你说的房子是公屋,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法律规定,公屋不能继承,只能由同居者租用,同居者是实际在房子里住了两年以上的人,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的母亲有权继续租房。 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更换租户。

    如果房管部门不变。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4. 匿名用户2024-01-25

    户口与产权无关,即使户口搬迁到房产地址,也不能假定房子属于儿子。

    祖母去世时,她留下了遗嘱,她按照遗嘱继承了遗产。

    三儿子同意还是不同意,不影响祖母遗嘱的效力。

    其他子女的同意应视为放弃继承财产权的声明。

    母亲完全有权继承房子。

  5. 匿名用户2024-01-24

    你完全不用担心,谁是户口簿的负责人,谁有权继承房子,是两个概念,根据继承法,你的两个叔叔和你的母亲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是按照谁生前履行的赡养义务的数量来分配的, 照你说的,你两个舅舅根本就没有履行一点赡养义务,那么遗产是不可能分配的,如果他们不同意,可以由法院来审判。

  6. 匿名用户2024-01-23

    根据我们的继承法,你母亲也是你祖母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所谓第一继承人不是她的儿子,第一继承人是配偶,其次是孩子,你母亲和你叔叔是同一级别的继承人,你母亲一直支持你祖母, 只要有证人能证明事实,你母亲就应该享有更高的继承权!!

    奶奶清醒的时候,让她的5个孩子留言,让他们签字同意把房子给妈妈,只有三儿子签了字不同意,戏剧二字还在)但遗嘱需要由亲戚以外的人作证才能生效!

  7. 匿名用户2024-01-22

    我认为卖掉房子并平均分配钱。

  8. 匿名用户2024-01-21

    你在这方面遇到了很多麻烦,主要是因为你母亲当时重视兄弟情谊。

  9. 匿名用户2024-01-20

    一群狼心肠的畜生,全都昧着良心,叫我把房子炸了,谁也得不到!

    我是!

  10. 匿名用户2024-01-19

    1、户口户口负责人变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的,可以与直系亲属一起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死亡、失踪的法院判决书,并可持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2.如果原户主将毕松带出户籍家庭,可以持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报告和原户主搬出凭证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户主信息。

    3.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让,房屋的现房主可以持房屋的书面申请报告和房屋现任业主或使用者提交的《房地产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变更房主的信息。

    4.如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户主资料,可持相关证明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变更手续。

    2、户口户口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户主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时,需要哪些材料才能更换户主?

    1)办理所需材料:直系亲属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书; 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办理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时间限制:现场。

    2.原户主搬出换户主需要什么材料?

    1)办理所需材料:户内成员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原来的户主动了衬衫的号码,并开具了凭证。

    2)办理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时间限制:现场。

    3.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让需要哪些材料来处理户主的变更?

    1)办理所需材料:现房业主或使用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产权证”或有效证件。

    2)办理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时间限制:现场。

    4.因其他原因更换户主需要哪些材料?

    2)办理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时间限制:现场。

  11. 匿名用户2024-01-18

    法律分析:一个人去世后,需要注销户籍,户主去世后,户籍上的其他人可以向户籍机关申请更换户主。 直系亲属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携带死亡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户主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户主变更,由派出所户籍值班警察直接办理: 1.原户主死亡、被轿子亲属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2.原户主已搬出。

    3.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房屋的当前所有者或使用者认为需要变更。 4、户主因其他原因应更换。

    法律依据:《户籍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下葬、农村失明的,户主、亲属、扶壁岭人或者邻居应当向户籍机关报送死亡登记,注销户籍。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籍机关应当通知常住地户籍机关注销户籍。

    公民因事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的,户主或者发现的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报告。

    《户籍条例》第十七条 户籍内容需要变更、更正时,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籍机关报告; 户籍机关应当在查实事实后进行变更或者更正。 户籍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变更、更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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